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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比选 湖南 - 湘潭市
导出pdf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湘潭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湘潭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本项目经费预算为2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响应。
三、项目要求
规划成果应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大纲》(湘建执函[2025]109号)文件要求编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本期项目规划内容应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操作性强,符合湘潭市实际情况,体现前瞻性与可实施性。具体编制内容应涵盖系统分析湘潭市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及问题;科学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及结构;提出源头减量、分类收运、资源化利用、消纳处置的总体思路;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与信息化平台;制定近期建设任务与投资估算;提出保障措施与实施路径。
成果署名权归成交人,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公开成果文件;如成果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项目服务期限
2个月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5.不接受不诚信企业参与竞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的单位,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232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投标文件。
2.报名时,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提交完整方接受报名,报名材料可通过电子邮箱(srzhb58225710@163.com)投递。
3.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本次投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2、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组织评审: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结合申报单位的服务方案、经费预算、服务能力、类似业绩及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邮政编码:4111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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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9629/_MjWnpoBg7S5K-63mFP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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