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龙乡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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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2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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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龙乡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3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邀请招标 福建 - 三明市 - 宁化县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河龙乡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预算 29.148万
省份/直辖市 福建 地区 三明市 - 宁化县
采购单位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范先生
代理机构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所含内容 污水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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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1001 6af8d4fd-4f70-4750-9248-813c6b46f8ca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0

投标邀请书

致各邀请投标人:

福建优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鑫永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泽瑞建设有限公司,兹邀请贵公司参加河龙乡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龙乡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已由中共宁化县河龙乡委员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河龙乡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河龙乡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本项目总投资约*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小型规模,因此适用二级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本工程投标。

3.7.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3.7.4.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年12日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 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和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 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明发改民营【2023】82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对无失信记录企业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对于有失信记录企业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5000元。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河龙乡街上48号,邮编:365405

电话: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慈恩文化广场广济文创园,邮编:365400

电话: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传真: /

联系人:小张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http://ztb.fncjys.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服务机构:宁化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785/rhj8D5sBJ4i9JSOw2Xx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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