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九佛街道爱心午餐供餐服务项目工作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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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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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九佛街道辖区老年群体、特殊群体就餐服务需求,现遴选1家单位承担九佛街道爱心午餐供餐服务项目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九佛街道爱心午餐供餐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仅工作日提供午餐服务,特殊情况按照采购人统一安排执行。

  2.服务对象及内容:为广州市户籍且居住在九佛街道辖区内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18-59周岁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提供爱心午餐制作及配送服务。

  3.供餐人数:本项目预估就餐人数约296人,实际就餐人数、每日餐次均以当日实际报餐情况为准。

  4.采购限价及单价:本项目固定含税包干单价限价为12元/人/餐,包含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保温配送、人工成本、应急保障等全部相关费用。合同期内单价固定不变,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5.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按月据实结算方式。每月对上一自然月实际服务餐次进行结算,结算公式:每月配餐服务费=每月实际用餐总数(人/餐)×12元/人/餐。

  (三)服务要求

  1.餐品标准

  (1)基础套餐按12元/人/餐标准配餐,餐品组成为2荤1素,每周至少提供1次牛奶或水果。

  (2)餐品规格:主荤≥120g、配荤≥120g、素菜≥110g、米饭≥320g,米饭可根据就餐人员需求免费增补。

  (3)中标单位需根据就餐人员饮食需求增设差异化付费套餐,具体标准为:15元/人/餐(2荤2素)、18元/人/餐(3荤2素)。各增设套餐的品类及配比标准须与基础套餐一并公示,供就餐人员自愿选择。单位报价时,各套餐单价均不得超过上述对应标准价格。

  2.食品安全管控要求

  中标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各项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流程管理制度,落实食材检验、“三防”防护、规范仓储、台账报送等工作,主动接受市场监管、卫健、税务及街道等部门监督检查与抽检;若供应违规食品或发生食品安全、食物中毒事故,中标单位须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餐资格。严禁供应以下不合格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3.供餐配送要求

  (1)供餐时间:工作日每日11:30-12:00将餐品送至指定配餐点位,全程保温配送;

  (2)严格落实餐品留样制度,每餐成品留样≥125g,留存时长不少于48小时,清晰标注餐品名称、制作日期及批次;

  (3)免费提供米饭增补服务,杜绝少餐、缺餐、漏餐、错餐等问题,严禁配送隔夜餐、剩餐、变质餐品;

  (4)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恶劣天气、交通受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供餐连续性,临时补餐需求全力配合落实,特殊情况及时报备采购人;

  (5)所有餐品须在配送前完成分装工作,送达时直接分发。

  4.设备、人员及卫生要求

  (1)硬件设备:具备自有标准化中央厨房,配套齐全的食品加工、清洗、消毒、存储设备;配备1-2台合规专用配送车辆,搭载专业保温设施,车辆证照齐全、年检合格;全程使用食品级合规餐具及包装容器;

  (2)人员管理:所有在岗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统一穿戴工服、工帽、口罩、一次性手套,规范作业;全员每年完成一次体检,留存完整的体检合格证明。配备持证专业厨师及营养师,保障餐品烹饪规范、营养搭配科学;

  (3)卫生管理:餐盒、配送容器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洗、消毒;配送车辆定期开展全方位消杀,保持车厢洁净无异味,配送过程严禁搭载无关物品;建立餐具高温消毒、规范存放闭环管理制度。

  5.运营管理要求

  (1)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调价、变相涨价,如需调整价格必须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所有餐品品类、收费标准全程公开公示;

  (2)仅限供应本项目定制老年及特殊群体餐食,未经九佛街道书面许可,不得私自售卖、供应其他商品及食材;

  (3)规范食材采购、验收、存储全流程,所有采购食材须具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要求完成农药残留检测;食材存放严格执行离墙、离地、上架标准,落实防尘、防霉、防鼠害等防护措施。建立完善内部运营及安全管理制度,按时报送各类台账资料,自行承担服务期内所有税费、抽检费、年审费等全部运营费用;

  (4)常态化公开服务信息,提前公示每周菜谱,定期公示主要食材采购用量,实现服务透明化、食材可溯源。

  6.检验考核

  采购人每季度开展就餐满意度抽查,单次抽查人数不少于20人。若抽查综合满意度(含基本满意)未达到实际参与问卷人数60%,中标单位须在1个月内完成全面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88.8万元人民币。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单位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提供服务爱心午餐供餐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爱心午餐供餐服务领域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四)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包、第三方挂靠承接服务。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及声明函)。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时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凰八路52号A6栋408室,邮政编码:510555,联系人:陈先生,电话:6109672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八、其他事宜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街所有。

  附件:九佛街道爱心午餐供餐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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