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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飞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飞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飞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港建路3号5栋103房
公示内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地点: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
公示时间:2025.12.31-2026.1.29
联 系 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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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公示版-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41.7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公示版-东莞市飞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465.2 kb, 下载次数1
附件3:公示版-东莞市飞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204.6 k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