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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物权属为集体林地,权属证明为:昆明市西市区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颁发的《林权证》,编号:西林证字(2009)第*开通会员可解锁*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转让方提供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流转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受让方不按规定签订《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处置标的为林木资产,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勘验,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5、转让标的所涉森林资源以评估报告及《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327.59亩林权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报告》所涉内容为准。
*转让条款由转让方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