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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研究决定,依照相关规定对“医用试剂耗材〔2025〕21号遴选项目”中的医用试剂耗材进行公开论证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遴选参与人(供应商)参与遴选。
| 项目名称 | 包号 | 产品名称 | 限价 | 成交人数量 |
| 医用试剂耗材〔2025〕21号遴选项目 | 1 | 糖化血红蛋白A1c检测试剂盒(HPLC法)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2 | 一次性吸样头(一次性枪头)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HISCL5000反应杯 | 药交所最低价 | |||
| 3 | 50毫升离心管(痰)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4 | 分枝杆菌菌种鉴定基因检测试剂盒(PCR-反向点杂交法)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分枝杆菌菌种鉴定基因检测试剂盒(PCR-反向点杂交法) | 药交所最低价 | |||
| 5 | 八排管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6 | 1.5ml离心管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7 | 特检项目标签打印纸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8 | 试管标签纸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9 | 血细胞分析用染色液FIuoroc e11 WDF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血细胞分析用染色液FIuorce11 WNR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Lyserce11 WNR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Lysrecell,WDF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细胞分析用稀释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SULFOLYSER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细胞分析用染色液Fluorocell WPC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Lysercell WPC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细胞分析用稀释液Fluorocell DFL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液分析仪用质控品XN CHECK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液分析仪用质控品XN CHECK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细胞分析用染色液 Fluorocell RET | 药交所最低价 | |||
| 血液分析用校准品 | 药交所最低价 | |||
| 10 | 有形成分分析聚焦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尿液分析用层流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
| 有形成分分析校准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
| 尿液分析试纸条 | 药交所最低价 | |||
| 有形成分分析质控液(阴性) | 药交所最低价 | |||
| 有形成分分析质控液(阳性) | 药交所最低价 | |||
| 清洗液(尿有形成分分析仪清洗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清洗液II | 药交所最低价 | |||
| 尿液干化学分析质控物(阴性) | 药交所最低价 | |||
| 尿液干化学分析质控物(阳性) | 药交所最低价 | |||
| 11 | 便隐血(FOB)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样本采集管 | 药交所最低价 | |||
| 浓缩清洗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
| 冲洗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
| 样本稀释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
| 12 | 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盒(恒温扩增-实时荧光法) | 药交所最低价 | 1 | |
| 样本稀释液 | 药交所最低价 |
单位自筹资金。
1.投标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经营两年以上,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及身份证明,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投标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诚信守法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投标人鲜章)。
(4)提供能证明产品技术参数的资料如:产品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产品介绍、彩页资料等,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公司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若为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认可的经销资格(即生产厂家对供应商的有效授权书),授权期限在一年及以上(进口产品须由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国产产品须加盖委托单位鲜章);
(2)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一)凡有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的遴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遴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遴选参与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遴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遴选公告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报名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17:00(工作日,每天8:30至17:00),投递投标文件时请务必填写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
(四)遴选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15号楼2单元3-1采购办办公室)。
(五)遴选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保证金。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遴选参与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遴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遴选。
(二)为遴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遴选参与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遴选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遴选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遴选参与人参加遴选,只能按照一家遴选参与人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遴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遴选。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发布,请各遴选参与人注意下载;无论遴选参与人下载与否,均视同遴选参与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遴选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遴选参与人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遴选参与人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遴选参与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遴选参与人,将拒绝其参与遴选活动。
(十)本项目遴选过程由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纪检室或审计科负责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本项目遴选文件由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采购办负责解释。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