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屏山年鉴(2025)》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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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06
发布于
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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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关于《书刊出版物印刷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现就《屏山年鉴(2025)》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屏志办采〔2025〕1号

二、采购项目:《屏山年鉴(2025)》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

三、采购限价及中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肆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取低价中标方式(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在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单位中再次进行报价比选,低价者中标,且再次报价不能超过原最低报价)。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标的和质量

1.中标方负责完成《屏山年鉴(2025)》公开出版书号(含电子书号)的申请、审查、出版。

2.中标方负责完成《屏山年鉴(2025)》设计制版(含整体外观设计)、编制索引(至条目,并经采购方核准)、审校、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双层PDF(含电子书签并细化至条目)和Word电子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

3.《屏山年鉴(2025)》为硬精装本,属精细印刷品,采取四色和双色印刷相结合的综合性图书,规格为210mm×285mm(大16开),硬壳直背环衬,锁线精装,封面封底经专项设计并由采购方确认。封面、封底文字和图片用烫金或烫银工艺处理,用157克铜版纸;环衬用纸150克特种纸;使用3mm进口工业纸板。前置彩页使用157克紫兴铜版纸四色双面印刷,共3个印张(48页);正文内页使用80克本色双胶纸双色印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标志),采用两栏排版,共25个印张(400页左右,每页版面字数为1500字左右);前置彩页增减1个印张内,双色内页增减1个印张内不再增减费用。中标方使用的材料应为优良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设计、制版、印刷、装订达到行业一等品标准要求;全书文字差错率不能超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条款规定。实物成书质量应达到精细品类良好品的要求。

《屏山年鉴(2025)》印刷数150册,采购方实收成书150册,出版社所需存档备案册数由中标方自行提供。成书装硬纸箱打包,并一次性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  

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出版管理

《屏山年鉴(2025)》由具有资质的出版社公开出版。全书在出版社出具版权页和付印单并查询属实后,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屏山年鉴(2025)》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屏山县志办)。

(三)工作启动与周期

采购方交付《屏山年鉴(2025)》文字稿电子文档之日为工作启动日,确保*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屏山年鉴(2025)》成品书运达屏山县志办。为保证质量,出版印装过程中,在全书工作周期中,采购方协助校稿3次,对红1次(采购方协助校稿、样书对红时间不计入中标方工作周期)。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4次校对全稿(每次2份,可单色印刷,并送达采购方)。中标方在二校完成后,向采购方提供4本软封送审样书(送审样书中的前置图片应为全彩,其余部分可单色印刷)。

(四)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中标价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按日向采购方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情节严重者,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方的采购投标。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总额20%的罚金。若被采购方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方,同时承担相应责任。成品书如有与要求不相符或有色差、划伤、褪色、掉页等现象,中标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图书设计、编辑、印刷或图书出版业务范围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三年以上志鉴设计、编辑、出版、印刷工作经验和成果(注:该条款为合格投标人投标必备条件,递交投标资料时须一并提供。如不符合该项条款又参与了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515室屏山县志办(邮编645250)。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图书编辑或代理出版物编、印业务范围资格以及三年以上志鉴设计、编辑、出版、印刷工作经验和成果等)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包括出版社选择承诺、出版审批办理等在内的全面履约承诺);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提供纸样(封面可提供空白纸样,内文纸张提供空白纸样,附纸张质检报告)。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全面响应和符合本公告四至六款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资格资质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结果公告: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告网址:登陆“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网址:http://dfz.yibin.gov.cn/)查询。

(四)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采购方验证。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签约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个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验收和付款

(一)中标方对全部成品书单册包装塑封,用硬纸箱封装后,一次性运抵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515室屏山县志办,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中标方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履约保证金在产品交付完成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肖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相关表格在附件栏下载

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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