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特殊的长征足迹》设计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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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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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制定的《书刊出版物印刷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现就《特殊的长征足迹》设计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宜委史采〔2025〕3 号 

二、采购项目:《特殊的长征足迹》设计印刷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叁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  低价中标  方式(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在这些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再次进行报价比选,低价者中标,且再次报价不能超过原最低报价)。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质量及数量要求

1.中标方负责完成《特殊的长征足迹》的设计制版、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PDF电子文档和WORD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为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特殊的长征足迹》为软精装16开本(170mm×240mm),四色印刷,全书约为350页(每页版面字数按照30字×26行左右,图片约80张,随文插图,共计约22个印张),锁线胶包;封面采用300克铜版纸覆哑膜,有勒口,四色印刷烫金模切等工艺;内文80克米色纯质纸,前后扉页118克古树纸。印刷数1500册,采购方实收成书1500册。中标方把成书装硬纸箱打包,并一次性运抵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特殊的长征足迹》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采购人。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全书成书后的可复制的PDF和WORD电子文档(光盘)。

(二)过程控制

1.《特殊的长征足迹》为内部出版。全书付印稿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

2.工作周期。《特殊的长征足迹》自交文字及图片稿之日起,到所有成品书运达宜宾的采购方指定地点之日止,中标方整个工作周期为60天。在工作过程中,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三次校对全稿(每次两份,可单色印刷,并将校对稿送达宜宾)。采购方所有校对时间不计算在中标方工作周期内,具体计算方法按采购方制定的《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执行。

3.中标方在二校完成后,向采购方提供:3本软封送审稿样书(送审样书中的前置图片应为全彩,其余部分可单色印刷)、部分内容的若干份校稿(可单色印刷)和可复制的PDF电子稿供采购方送审及征求意见。

(三)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中标价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若迟交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周期20%以上,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方的采购投标。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总额15%的罚金。若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方,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四川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书刊印刷、装订业务范围的印刷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市委机关大院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邮编644000)。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在四川省内注册并具有书刊印刷、装订业务范围资格等)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全面响应和符合本公告四至六款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资格资质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结果公告: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告网址:登录“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网址:http://dfz.yb.gov.cn/)查询。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采购方验证。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签约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验收和付款 

(一)供应商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的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采购单位综合科办理结算手续。综合科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程序。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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