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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G-AK2026-001
项目名称: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184.9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5,992.0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992.0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造价鉴定 服务 |
紫阳县2025年 0.7万亩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 (实施阶段全过 程造价控制服 务)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992.0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7,777.2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777.2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造价鉴定 服务 |
紫阳县2025年 0.7万亩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 (实施阶段全过 程造价控制服 务)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777.2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3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6,415.6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415.6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造价鉴定 服务 |
紫阳县2025年 0.7万亩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 (实施阶段全过 程造价控制服 务)3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415.6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3(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3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住建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需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③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合同包2((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住建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需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③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合同包3((紫阳县2025年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住建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需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③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08:00:00至12:00:00,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请备注联系人及电话)在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领取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二路西段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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