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辐)环准〔2025〕46 号
重庆嘉陵医院有限公司:
你 单 位 报 送 的 重 庆 嘉 陵 医 院 放 疗 中 心 ( 项 目 代 码 :
2411-50*开通会员可解锁*-39999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
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004062)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结论及其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从
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二、该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自由村 100 号,拟在
重庆嘉陵医院 A 区介入中心西侧建设 1 座放疗中心(地面独栋 1
层建筑),布置有直线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 CT 机房及相关配
套用房等,配置 1 台 6MV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
和 1 台模拟定位 CT(Ⅲ类射线装置),开展肿瘤放射治疗工作。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约 322m2。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
投资 65 万元。
./tmp/0f994512-3545-4589-8c0e-174e1d1496c4-html.html— 2 —
三、你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有效控制项目对
环境的电离辐射影响,确保附加给工作人员、公众的年有效剂量
分别控制在 5mSv、0.1mSv 内;直线加速器机房屏蔽体外 30cm
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南墙部分屏蔽体(模拟定位 CT 机房)不大
于 1.07μSv/h, 西 墙 部 分 屏 蔽 体 ( 直 加 控 制 室 ) 不 大 于
2.22μSv/h,其余屏蔽体不大于 2.5μSv/h;CT 模拟定位机房屏蔽
体外 30cm 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 2.5μSv/h。
四、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
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一)进一步合理优化放射诊疗场所布局,辐射屏蔽设计应
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进行,并满足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合理
设置通风装置,保证机房内良好的空气,且所有进出风口、穿墙
管道等处均应采取相应的防射线泄漏措施。
(二)按有关规定对放射工作进行管理与控制,设置明显的
电离辐射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工作信号指示器,落实防止误操
作、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设施设备运行故障,强化风险防范管理。
(三)健全辐射安全责任制,落实辐射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完善辐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辐射安全防护管理
规章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方案,使其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
./tmp/0f994512-3545-4589-8c0e-174e1d1496c4-html.html— 3 —
(四)项目建设、运营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按有关规定
处理,废水达标排放。
五、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
运行前,应依据有关规定向我局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不得
无证运行或不按证运行。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
开,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
行后,国家和本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
你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
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
理要求。
八、建设项目按规定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tmp/0f994512-3545-4589-8c0e-174e1d1496c4-html.html— 4 —
和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责任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8 月 8 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宏伟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