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内科新增Y-90核素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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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辐)环准〔2025〕8号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消化内科新增Y-90核素项目(项目代码:2412-50*开通会员可解锁*-58236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414T)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从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二、该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内,依托内科医技楼四层内镜中心四诊疗室作为Y-90炭微球治疗场所(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0×108Bq),依托内科医技楼十层消化内科1001缓冲病房作为Y-90炭微球治疗后专用留观住院场所(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0×106Bq)依托现有核医学楼负一层核医学科SPECT/CT机房进行Y-90炭

微球治疗手术后显像验证,依托现有核医学楼负二层PET/MR场所固废间、给药后患者专用卫生间及衰变池处理放射性固废、废水。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万元。

三、你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有效控制项目对环境的电离辐射影响,确保:

(一)附加给工作人员、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控制在5mSv、0.1mSv内。

(二)本项目Y-90炭微球治疗工作及放射性废物处置后,内镜中心四诊疗室、消化内科1001缓冲病房、核医学科SPECT/CT机房、核医学科PET/MR场所衰变池间各屏蔽体外30cm处人员可达到区域;PET/MR场所固废间南侧、西侧墙体外30cm处人员可达到区域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PET/MR场所固废间东侧、北侧墙体外30cm处,及其上方储源室内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10μSv/h。固体放射性废物收集桶、曝露于地面致使人员可以接近的放射性废液收集罐体和管道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

(三)SPECT/CT的CT工作时,SPECT/CT机房四周墙体、门、窗外30cm处;顶棚上方(楼上)距离地面100cm,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

(四)控制区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表面污染水平不大—2—

于40Bq/cm2,监督区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表面污染水平不大于4Bq/cm2;控制区及监督区工作服、手套、工作鞋表面污染水平不大于4Bq/cm2;手、皮肤、内衣、工作袜表面污染水平不大于0.4Bq/cm2。

四、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一)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辐射安全责任制,落实辐射安全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完善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和放射性物品台账管理制度等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落实。

(二)严格落实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分区管理,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屏蔽防护应满足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并符合最优化原则,且所有进出风口、穿墙管道等处应采取相应的防射线泄漏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放射诊疗进行管理与控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工作信号指示器;落实安全联锁、紧急停机按钮、辐射监测系统等防止误操作、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设施设备运行故障,强化风险防范管理,做好放射性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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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要求设置放射性废水收集管道和衰变池,并采取防渗漏处理,放射性废水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能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非放射性废水达标排放。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通风装置并加强通风换气。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控制和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

五、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有关规定向我局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不得无证运行或不按证运行。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本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4—

你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八、建设项目按规定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责任部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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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沙坪坝

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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