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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河南工业技师学院、河南省地质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劳动干部学校三校整合,组建成立河南技师学院。*开通会员可解锁*,学校正式挂牌,开启发展新篇。为全面展现学校发展历程、办学成果、精神文化,学校正规划建设校史馆,使之成为传承办学精神、开展校史教育、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平台,现面向校内外广泛征集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史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原三校建校至今及合并以来形成的具有收藏和展览价值的文字、照片、影像等档案史料和实物。
二、征集内容
学校发展历程中形成的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各类文字、音像、实物等原始资料。
(一)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等记录性、回忆性、访谈性相关资料;
(二)反映历史沿革和发展轨迹的实物、照片、音像、文献资料等,如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园活动等方面照片音像和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材料;
(三)体现校风学风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案、教材、教具、讲义、仪器、模型、标本、试卷、作业、实验实习报告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
(四)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有代表性的校徽、校标、校服、纪念章、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票据等实物;
(五)有突出贡献的学校领导、专家教授、知名人士、杰出校友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材料。如,生平的传记、日记、履历、书信、他人撰写的回忆文章及宣传报道材料;著作、教材、讲义、技术方案、学术论文以及笔记、手稿等;证件、证书、奖状、奖章、聘书、任命书等;照片、音像资料等;
(六)反映校园生活或承载学校记忆的实物、音像资料、文献等;
(七)著名人士与我校办学活动相关的题词及书法、绘画作品等;
(八)历届毕业班级的集体合影照片,以及班级信息、照片人员名单等资料;
(九)校友出版的各类学术著作、艺术作品、技术创新应用、科技发明成果等;
(十)以上未详细列举,但具有校史陈列展出意义的其他实物、照片、影音、图书、文献等。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学校以接受捐赠为主要征集方式。捐赠后,资料及实物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的史料、实物,本人(亲属)没有捐赠意愿的,学校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完好归还本人(亲属)。复制品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三)其他方式。对于特别有价值和珍贵的校史资料和实物原件,捐赠者可与学校友好协商其他征集方式。
四、征集途径
(一)直接捐赠。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捐赠事宜。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物品。
(三)上门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同志、校友提供的材料,可由学校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四)扫描二维码传送。文件、图片、视频等有关电子版资料也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传送。
扫描二维码传送文件,扫码后忽略上方内容,直接点击最下方“点击填写”。
五、征集说明
(一)集中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集中征集完成后,征集公告仍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作为档案保存,并将在校史馆布展中选择展陈。
(二)提供图片资料时要附相应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三)对于征集的文字、照片、影像、实物等史料,学校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四)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肖像权的书籍、照片等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校史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hnjstsg@163.com。
(二)校史实物资料邮寄地址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三全路26号河南技师学院图书馆,邮编450044。邮寄时,请备注“校史资料征集”。
竭诚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学校联系,积极参与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河南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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