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6
发布于
北京房山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

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1502。

内部编号:ZKX20260801A342。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

2.3 招标范围

供应商负责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技所秦山分部提供通勤用车、倒班用

车、应急用车、加班用车、会务接待用车、货物托运用车、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自

有车辆,厂内运输)、其他临时性公务用车(含外出)等运输服务。

2.3.1 大客车运输服务

主要用于甲方员工上下班通勤用车、集体外出用车。通勤车路线厂区-海盐

县城,每天 4 台班。

2.3.2 中巴车运输服务

负责用于甲方员工上下班通勤用车、倒班用车、接待用车。倒班车用车次数

为 3 台班/天,发车时间为:6:45、14:45、22:15,可能会根据甲方的要求变更。

2.3.3 商务车运输服务

主要用于会务接待用车、应急值班用车、加班用车、外出用车等,按照甲方

需求提供。

2.3.4 货物托运用车

主要用于为甲方托运货物。

2.3.5 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放射性物品运输车在秦山核电厂区内驾驶、车辆维保、车

辆状态安全检查等。

2.3.6 服务模式

乙方负责甲方自有车辆调度、管理、运行等日常及安全工作。派驻 5 名驾

驶员常驻甲方现场,听从甲方调遣,日常驾驶甲方自有车辆(以下简称“A 类车”)

(明细见附件)提供用车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应急、重大会务、活动等,

需要大量用车,驾驶员、车辆数量不能满足甲方实际需求的,乙方应自购或租用

第三方车辆(以下简称“B 类车”)并调派驾驶人员以满足甲方全部用车需求。

乙方承担所有车辆(含甲方自有车辆)合同期间产生的维修、保养、保险、燃料、

通行费等车辆相关费用以及所需驾驶人员的全部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安全风

险费等。

2.4 服务期:2027.3.15——2030.3.14,共三年。

2.5 服务地点:浙江省海盐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

营范围至少包括:省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放射性货物运输 2 类及

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供应商应具有三年以上安全运输经验,提供承诺函。

3.4 供应商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签订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

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署页和合

同盖章页,缺少任意一项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驾驶员应身体健康、作风正派,3 年内无重大交

通责任事故。 要求 5 名驾驶员中,至少 4 人具备 A1 驾驶员证。进行放射性

运输的司机必须通过考试取得注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类别的《道路

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承诺函。

3.6 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

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开标后一周内登录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

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17 时。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

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

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下载)。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

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

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5.3 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投标文件(仅用于归档):3 份。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核

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及平台生成页码的

打印胶装,并于开标当日寄出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

19 号北京市橡胶工业研究院办公楼 4 层中科信,杨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李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88 号大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负责人(同异议接收人):杨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

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

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

手册可在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下载)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

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6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联系我们”联系平台客服咨询。平

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平台服务邮箱:kf@cnncecp.com、7×24 小时在线

客服须在平台首页点击进入咨询界面。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9 月 16 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