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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需求单位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 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QT026JZR682C11506BD/CNSC-XJD-26-03415
2.2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 1、2 号机高低压 旁路供热改造工程施工分包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况:本改造工程利用2台 350MW 机组的高低压旁路进行抽汽供 热改造,廊坊热电厂一期为2×350MW 燃煤机组,目前采用两台机组中排抽汽供 热+热泵系统余热供热,其中#1机组额定供热能力 400.29MW,#2机组额定供热 能力 400.26MW。
拟按照中排抽汽供热+高低旁联合供热的方式,提高机组低负荷供热能力。 高低旁供热主要流程为通过高压旁路管道或新增一路管道从主汽抽出一部分蒸 汽,减温减压后与高压缸排汽管道汇至再热冷段管道,通过再热冷段管道进入锅 炉再热器,从再热热段管道抽出与高压旁路轴汽量(含减温水)相同的蒸汽量, 通过新增减温减压器二次减温减压后供出。全程未进入汽轮机作功,以牺牲高品 质蒸汽为代价达到提高供热能力以及深度调峰的目的。
2.4 招标范围: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 1、2号机高旁系 统、低旁系统、机炉协调控制及精细化调整全部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 以及相关的控制系统逻辑组态及优化(控制系统)、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改 造工程安装、施工(含原有系统及设备的拆除)、土建建(构)筑筑 验、检查消缺、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 价、配合廊坊热电厂组织的第三方审计(并配合各专项验收
工作)、现场设备拆除恢复及刷漆、垃圾处置,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设备所需 脚手架保温拆除恢复、金属检验、高低压旁联合供热改造前后相关试验、高低压 旁联合供热改造后的性能测试认证并通过验收等全部工作。
具体详见《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 1、2号机高低压旁 路供热改造工程施工分包采购技术说明》。
2.5 建设地点:河北廊坊广阳区北旺乡大枣林庄村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 限公司廊坊热电厂。
2.6 计划工期:单台机组施工期限不超过30天,开工目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 验评标准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6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 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 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 GCD 级),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 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 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 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来源入应确认 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检应符 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 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 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 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6)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 电厂(新建或改造)工业蒸汽管道安装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页、承包范围页、盖章页)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 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 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稿状况
4.3 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 科(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 00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 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 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 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 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 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 如因未能及时取得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 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联系人:李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iwen@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键管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