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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等 3 村国土综合整治 及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洪广镇广荣村 |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
宁夏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洪广镇广荣村,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北庙村片区:土方开挖63206m3,土方回填72881m3,土方调入9675m3,激光平地机平地工程量160.35亩,地力培肥80.18t。 灌溉排水工程北庙村片区:新建D50U型渠1162m,畦田口92座,农口6座。广荣村片区:铺设φ200PVC-U(0.8MPa)2条,总长度1714m,φ160PVC-U (0.63MPa)12条,总长度5362m,φ140PE(1.0MPa)64条,总长度152340m,φ90PE(1.0MPa)184条,总长度11085m,φ16PE(0.25MPa)489590m。 田间道路工程北庙村片区:新建生产路3条,长度704m。本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723.58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带起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尾气。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管理和限速控制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引起的扬尘污染,同时可降低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另外,对施工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避免或减少在大风天气进行物料堆放、装卸等作业。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且项目周围无较高障碍物遮挡,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通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及保养,减少因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不设置食宿,施工期商品砼全部外购,不设置预制厂。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庄的排水系统。施工期废水仅为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洒水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中产生的废水能够全部做到综合利用,不会向地表水体排放,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4.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运转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一施工地点避免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少车辆鸣笛,禁止在施工区内有村庄的环境敏感区鸣笛等措施后,项目昼间在距施工场地20m以外基本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本项目仅在昼间进行施工,夜间不施工。 5.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及废肥料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肥料袋集中收集后外售。施工期挖方全部回填,无弃土产生。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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