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光泽县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光泽县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服务类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光泽县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服务类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ZH[GZ]2025-055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1-1 |
C16020300-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1(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否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南平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止(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至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通过现金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若购买过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负责人:丁女士,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7.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00 (北京时间),同时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00 (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到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执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公告期限
1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泽县医院
地 址:南平市光泽县光明大道67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