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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浦城县公安局委托,福建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浦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御景华府5栋2单元3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YPC2025026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磋商保证金: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 |
1(年)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御景华府5栋2单元304室)。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条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法人代表的;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未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御景华府5栋2单元30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时间:2025 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御景华府5栋2单元304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称:浦城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四贤大道
联系方式:章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建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公园路30号嘉瑞大厦802室
联系人:小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