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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坑镇杉木长廊项目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2-22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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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顺昌县元坑小城镇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元坑镇杉木长廊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元坑镇杉木长廊项目

2.项目编号: HYSC-202503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620042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7609 .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元坑镇杉木长廊项目

1.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筑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元坑镇杉木长廊项目

1620042

总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身份证和相关职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获取, 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顺昌县龙山路11号三农服务中心603)领取招标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点30 分(北京时间)

9.2递交地点:顺昌县江滨东路7号富力帝景江湾7幢101室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顺昌县江滨东路7号富力帝景江湾7幢101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顺昌县元坑小城镇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元坑镇福秀街176号

邮编: 353200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3、代理机构: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顺昌县龙山路11号三农服务中心603

邮编: 353200

联系人: 小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顺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17914

供应商应按照所报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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