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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公安局延平分局2025.11.29案件相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南平公安局延平分局2025.11.29案件相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南平公安局延平分局2025.11.29案件相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NYL-C25-01-2025067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品目预算(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南平公安局延平分局2025.11.29案件相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
1.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且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1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获取谈判文件。需要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请将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件至369250537@qq.com,并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谈判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响应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10.2地点: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1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11.1谈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11.2地点: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1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东山路197号
邮编: 353000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1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邮编: 353000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