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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内容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霞浦县公安局委托,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精神,拟对“霞浦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中心运维服务”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欢迎各潜在供应商踊跃参与,并结合贵司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中心运维服务
2.询 价 人:霞浦县公安局
3.询价机构: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市场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报价文件相关资料的方式: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报价文件相关资料或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向指定邮箱(fjsgxhj@163.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希望参与“霞浦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中心运维服务”报价+公司名称+联系方式),表明希望参与报价。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则不再接收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1号东泰华府8号楼705室。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或者邮寄(采用邮寄形式的,以我司签收日期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长,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我司将不予接收。我司不接收到付件。)
二、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活动为无偿报价活动,报价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将无偿提供给询价人使用(即表示询价人有权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筛选合适本项目的报价对象,及有权采用各供应商提交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且不受侵权指控)。
2.供应商须保障询价人或询价机构在使用该报价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皆与询价人或询价机构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询价人或询价机构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本市场询价所产生的结果仅供询价人作为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是该项目成交的结果。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招标)活动,询价人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询价活动的解释权归询价人和询价机构。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万元(人民币)
四、联系方式
询 价 人:霞浦县公安局
地 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渡船路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
询价机构: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1号东泰华府8号楼705室
邮 编:355100
联 系 人:叶静、陈花、许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
电子邮件:fjsgxhj@163.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