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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镇人民政府“智融屏”宣传服务项目
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山城镇人民政府“智融屏”宣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HMYZZ2025019
2.项目名称:山城镇人民政府“智融屏”宣传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山城镇人民政府“智融屏”宣传服务项目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项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制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从公告发出之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恒大帝景6号楼2903室
3.方式:现场或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西环路98-51号(漳州靖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西环路98-51号(漳州靖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人民路5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恒大帝景6号楼2903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