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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德市救助救灾业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JW-2025120260
项目名称:宁德市救助救灾业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否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1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4.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本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方式::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将汇款底单与《领取询价通知书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NDJWZB@163.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报名费公对公转账: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02670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领取询价通知书登记表 |
| 项目编号:NDJW-2025120260 |
| 项目名称:宁德市救助救灾业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报名公司名称: |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联系方式:小郭、小姚*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姚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