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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保护色:2025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FG2026-FW-016
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2,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健融合示范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8,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农健融合示范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须于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
合同包2(光伏教育融合提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光伏教育融合提质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9,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须于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
合同包3(安全运维职教保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安全运维职教保障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须于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健融合示范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21〕20 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光伏教育融合提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21〕20 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安全运维职教保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21〕20 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健融合示范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5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会计师/审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绩效评价师执业资格;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赋码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 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 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9)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1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内一个合同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2(光伏教育融合提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5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会计师/审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绩效评价师执业资格;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赋码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 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 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9)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1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内一个合同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3(安全运维职教保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5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会计师/审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绩效评价师执业资格;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赋码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 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 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9)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1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内一个合同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府谷县华盛大厦 8 楼会议室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府谷县华盛大厦 8 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公告期限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准。
2、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确并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线上报名成功后请经办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府谷县华盛大厦8楼808室)进行线下投标确认,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确认时间为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政府采购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 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初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咨询电话:400-998-0000 或*开通会员可解锁*。(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府谷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地址:新区财税中心4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府谷县华盛大厦8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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