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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企业应立即停止废水按照危废转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验收、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兰州拓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调试运行废水处理设施,然后重新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B区)年产1970吨医药及新材料中间体项目分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B区)年产1970吨医药及新材料中间体项目分项工程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科技产业园(B区)2号厂房
建设单位:兰州拓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拟在2号专用厂房内建设年产1970吨医药及新材料中间体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100吨/年苯佐卡因生产线1条;年产200吨/年对氨基苯甲酸生产线1条;年产10吨/年苯佐卡因盐酸盐生产线1条;年产20吨/年3-羟基哌啶生产线1条;年产30吨/年2-哌嗪甲酸生产线1条;年产5吨/年N-N-BOC-2-哌嗪甲酸生产线1条;年产5吨/年2.5-二甲基哌嗪生产线1条;年产10吨/年1,2-二苯基氨基乙醇生产线1条;年产25吨/年2,2,6.6-四甲基哌啶-N-氧化物生产线1条;年产5吨/年1,4:3,6-双脱水甘露醇生产线1条,并配套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
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850786203@qq.com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一: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B区)年产1970吨医药及新材料中间体项目分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二: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B区)年产1970吨医药及新材料中间体项目分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