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船国际有限公司龙九路分段装焊场地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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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2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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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船国际有限公司龙九路分段装焊场地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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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九路分段装焊场地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龙九路分段装焊场地硬化项目(项目编号:CSSC-03-253021-001),招标人为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九路分段装焊场地硬化项目

2.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内。

2.3项目概况:场地做钢筋混凝土硬化,面积约8196平方米,其中约5814平方米,铺设焊接地网(T型预埋件);新建两道150吨龙门吊路轨基础两道,单道路轨长度286米;新建2排风雨棚路轨及基础(单套轨距21m,单根轨道长度169m)共四道;新建钢丝网围墙约188米;地下雨水管道改造更换等给排水工程,同时设置动能管沟及配套动力管网及设施(氧气、二氧化碳、天然气、压缩风、电气)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结构、动力管道、电气、给排水等工程及总承包相关服务。(具体以图纸相关资料为准)。

2.5工期:190个日历天。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6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投标人按下述第(3)款办理完全部手续,即可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及附件(如有)。

(3)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3.1投标人应先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进行登记。

备注:

1)平台注册操作指引: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自行查看“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试行版”;

2)平台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4,或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查看“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客服电话”。

3.2费用: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下载费两部分,请投标人分别交纳。

1)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汇款成功后须将转账凭证同步发送至yincy@cssczh.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 2605 0902 4906 642

汇款备注信息: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或编号(可简写)

2)平台下载费:人民币5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

3)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备注:投标人须在登记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将已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可编辑版(Word版本)标书费《开票信息单》发送至yincy@cssczh.com,《开票信息单》格式请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未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格式提供《开票信息单》而导致无法开票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按前款(3)办理完全部手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56号广州南沙珠江三角洲世贸中心大厦二楼4号会议室。

(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56号广州南沙珠江三角洲世贸中心大厦二楼4号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启航路18号

联系人:钟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

联 系 人:尹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yincy@csscz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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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投标人声明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龙九路分段装焊场地硬化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我公司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我公司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2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21)我公司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公开执行信息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在近2年的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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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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