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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区林周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进一步提升本院执行案款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执行案款收、存、管、发各环节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本院拟对2025年度执行案款整体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ZLZXFYCG-2025-15;
(二)比选单位:林周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名称:林周县人民法院开展2025年执行案款审计工作公开选取第三方审计机构项目;
(四)审计范围:
采购需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执行案款收、存、管、发整体情况。以人民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及银行流水为基础,通过对照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执行案件卷宗、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材料、财务凭证等相关资料,逐笔核对执行案款收付情况。重点对执行案款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审批流程是否实质、延缓提存案款事由是否属实等内容进行全面审计,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协助完成原因分析、整改建议和填写《执行案款审计情况汇总表》、《案款情况统计表》等。
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服务要求;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公司。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需递交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比选申请书(需注明项目名称、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单(明确项目总报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报价需包含人工、交通、设备、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营业执照、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需提供至少1份完整合同,注明项目甲方、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
(五)项目实施方案(含团队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六)服务承诺函(包括资料真实性承诺、保密承诺、成果交付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
(七)“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八)团队成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比选办法
对资格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原则上采取按最低报价挑选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但不保证最低价为唯一选取方式,我院将结合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企业资信、公司相关业绩等因素综合考量后,择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五、申报要求
(一)比选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明确正副本标识),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林周县人民法院开展2025年执行案款审计工作公开选取第三方审计机构项目”“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申报资料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比选文件,我院将予以拒收;
(三)所有递交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比选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9:00-13:00,15:30-18:00);
(二)递交地点:林周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216室;
(三)联系人:平措拉吉;
(四)联系电话:6125316。
七、其他事项
(一)中选结果将在我院官方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二)若有效参与机构不足3家,我院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比选或终止本次采购;
(三)参与比选的机构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比选相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我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工作规定执行,林周县人民法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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