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视频监控维修询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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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14
发布于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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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视频监控维修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视频监控维修采购

2.采购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管理分公司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限价:2万元(含税),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范围

1、修复主控室监控系统:

(1)修复主控室监控不显示。(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

(2)修复1#、2#机六米监控不显示(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

(3)修复1#、2#主变处监控不显示(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

(4)修复矸煤棚处监控不显示。

(5)修复锅炉零米北侧马路监控不显示。

(6)修复废料库监控不显示。

(7)修复点火油泵房监控不显示。

(8)加装脱硫配电所监控1个(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更换电源线、网线,上传至主控室监控系统)

2、修复煤泥泵房内监控系统:

(1)修复1#皮带机头2#皮带机尾监控不显示(此处为防爆摄像头)。

(2)修复煤泥压滤大罐、2#煤泥刮板机机头、1#煤泥压滤机、西南门马路共4处监控不显示,并将其并入输煤皮带监控系统内。

(3)修复输煤皮带监控画面闪烁异常缺陷。

3、修复化水监控系统

(1)修复热水罐处监控不显示。

(2)修复联合泵房处监控不显示(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

4、修复锅炉热控室监控画面闪烁异常缺陷。

5、对以上损坏的监控摄像头、电源线、网线、监控显示器、交换机、水晶头等设备及配件进行更换及维修。

6、乙方包工包料。材料可利旧使用,甲方提供600米网线,其他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

7、更换8口以太网交换机2台。

8、每条以太网交换机口处网线标注摄像机位置、线长;电源取电处有完整标识贴纸。、

9、系统功能完善、监控清晰。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资质要求:营业范围具备视频监控销售及维修;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5、业绩要求:无

四、评审办法

最低价评审法,超控制价无效。

五、供应商须知

1.投标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前通过分公司指定邮箱dcglfgszb@163.com报价,报价邮件名称(发件主题)要求备注:XXX公司(投标公司名称)参加xxx(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邮件要求必须加密,内容包括:一是投标公司名称及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及承诺书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有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字后,加盖公章;二是报价单盖章扫描件。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单:报价金额需填写含税金额,并注明税率,报价单右下角须有报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落款单位名字全称,注明报价日期,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上需对本文件声明的有关内容进行响应,如付款方式、供货周期(工期)、质量承诺(质保期)等内容。(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施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必须上传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

2.密码由个人保存,开标时,由分公司工作人员现场电话联系,索取密码进行开标。

3.报价原件、相关资质及承诺书等纸质版文件须于开标当日邮递或送达至分公司指定地点和人员,3日内有效。

4.邮寄地址:山东省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华源矿业院内电厂管理分公司,收件人:卢主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比价条件:

1.控制价格:分别执行以下项目控制价。超过此价格为无效报价,不予评标。

2.供货、服务、施工周期:按以下项目要求。

3.质保期:按以下项目要求。

4.比价内容:投标方在满足甲方要求前提下,以价格最低为中标条件;未满足甲方要求,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或不得成交。

5.结算方式:按以下项目要求。

6.付款方式:电汇。

七、报价时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截止到2月17日14:00前。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

1.名称: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管理分公司

2.地址:山东省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华源矿业院内

九、联系 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卢克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吴伟伟,*开通会员可解锁*

2.项目技术联系人:唐安荣,*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系统维护服务合同

被服务方: 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

服 务 方:

签订地点: 新泰市小协镇

签订日期: 2025年 月 日

被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

服 务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甲方与乙方依据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相关事宜,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护项目

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视频监控维修

第二条 维护内容及服务质量

1.服务内容:详见技术协议第一条。

2.服务质量:详见技术协议第三条、第四条。

3.服务地点: 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内 。

第三条 合同服务期

1. 合同期限: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 若一方提出延长合同期限要求,须在期限届满之日前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项目验收

1. 验收标准:

详见技术协议第五条

2.验收方式:

详见技术协议第五条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 %)。

2. 付款方式:电汇 。

3.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

4.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按照合同及时支付乙方维护费用;

2.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维护进行监督和考核;

3. 甲方应组织专门班子,由甲方主要领导分管,对此次供暖系统维护实行统一部署;

4.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以缩短工作日程,提高效率;

5. 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项目运行维护工作联络,协商有关事项,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 供暖系统运行过程中,甲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若因甲方过错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7.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系统运行必需的备品备件计划,及时审核;

8. 甲方应妥善保存系统的所有备份介质以及系统运行资料;

9. 对乙方在系统维护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甲方应及时响应;

10. 甲方负责协调系统开发方与乙方的关系,共同解决系统运行中需要系统开发方参与的问题。

11. 其他 /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合同内容对甲方该项目下供暖系统维护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2. 乙方应按照 甲方技术协议 的要求,管理维护系统;

3. 成立专门的维护团队,由主要领导负责,制定并严格维护计划;

4. 乙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运行过程中与甲方进行项目联络,指定做为项目运行维护工程师负责项目日常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

5. 乙方领导定期与甲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甲方的需求,征询对乙方维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6. 乙方维护人员在甲方处工作时,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因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资金损失及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 在系统维护过程中,乙方维护人员严禁私自更改系统配置,对系统的修改必须经甲方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修改完毕后双方工作人员在维护记录上签字;

8. 乙方应根据系统运行维护的现状及时向甲方提交备品备件计划,并按照甲方需求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9.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系统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1. 应当提供设备巡检报告,提交系统运维和设备运行情况书面报告。

12. 其他 /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 甲方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对合同约定事项享有合法权益,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

2. 乙方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合法持有资质,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

第九条 禁止转让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十条 通知联系的变更

合同双方联系人信息及其他签署页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1.乙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甲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均应保守秘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2. 乙方总负责,具体指定负责甲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客户技术支持,指定做为甲方系统运行的技术负责人提供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支持。乙方技术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相关要求。

3. 乙方不得掌握的密钥及密码信息。

4. 乙方的保密要求

(1)乙方参与甲方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相关保密要求,接受甲方的保密培训和日常监督。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查询、导出甲方的业务数据,如是维护工作需要,技术人员要在甲方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操作,操作后产生的数据和报表由甲方人员保管。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在服务器巡检的过程中拷贝或下载服务器上的数据和文件资料。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向第三方公司和其他机构泄露甲方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性文档,包括巡检报告、维护报告、设备验收报告、系统操作说明、网络拓扑图、各类为甲方而设计的系统方案、软硬件统计表、软硬件交接记录。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发表涉及甲方任何内容的技术性和商业性文档和论文,不得使用甲方的系统做案例进行向第三方演示或宣传。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没有甲方人员陪同的情况下,不准独自逗留在甲方的办公场所。

5.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 2个工作日的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 本合同总金额的1%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按照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侵犯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纠纷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处罚等。如因乙方侵权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先行支付的费用)。

4. /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 2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合同义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3) /

4. 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以书面发出解除通知,该通知自送达另一方时生效。

5. 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

6. /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

第十九条 附件

/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视频监控维修技术协议

承包方: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适用于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视频监控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修复主控室监控系统:

(1)修复主控室监控不显示。(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

(2)修复1#、2#机六米监控不显示(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

(3)修复1#、2#主变处监控不显示(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

(4)修复矸煤棚处监控不显示。

(5)修复锅炉零米北侧马路监控不显示。

(6)修复废料库监控不显示。

(7)修复点火油泵房监控不显示。

(8)加装脱硫配电所监控1个(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更换电源线、网线,上传至主控室监控系统)

2、修复煤泥泵房内监控系统:

(1)修复1#皮带机头2#皮带机尾监控不显示(此处为防爆摄像头)。

(2)修复煤泥压滤大罐、2#煤泥刮板机机头、1#煤泥压滤机、西南门马路共4处监控不显示,并将其并入输煤皮带监控系统内。

(3)修复输煤皮带监控画面闪烁异常缺陷。

3、修复化水监控系统

(1)修复热水罐处监控不显示。

(2)修复联合泵房处监控不显示(1台海康威视DS-IPC-B13HV3-IA 6mm/PoE网络摄像机)。

4、修复锅炉热控室监控画面闪烁异常缺陷。

5、对以上损坏的监控摄像头、电源线、网线、监控显示器、交换机、水晶头等设备及配件进行更换及维修。

6、乙方包工包料。材料可利旧使用,甲方提供600米网线,其他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

7、更换8口以太网交换机2台。

8、每条以太网交换机口处网线标注摄像机位置、线长;电源取电处有完整标识贴纸。、

9、系统功能完善、监控清晰。

二、工期:

自开工之日起至结束7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技术标准:

1、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2、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要求》

3、GB50395—201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四、质量要求:

1、系统应保持图像信息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即无论中间过程如何处理,应使最后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与原场景保持一致。

2、探头的安装及角度调整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盲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5m;室外应距地面3.5~10m,并不得低于3.5m。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

3、系统应至少具有对图像信号的采集、传输、切换控制、显示、分配、记录和重放的基本功能。

4、系统应能清晰有效地探测到现场的图像,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对于电磁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其图像质量应不低于三级。

5、摄像头的防护措施应与现场环境协调,具有相应的设备防护等级。

6、电缆和信号线必须敷设于电缆桥架或甲方指定敷设路线,并固定平整规范。

7、系统自安装完毕验收后的首次故障时间应大于6个月。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

2、监督线缆敷设、摄像头安装等质量。

3、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及时处理施工垃圾做到工完场地清。

六、质保期

1、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

2、质保期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到现场确认,并无偿进行修复,对无法立即修复的更换处理。对因乙方过错无法及时处理,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七、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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