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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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农产综函〔2025〕8号),为遴选储备一批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现组织以“预申报+后期完善”方式开展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5年申报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请各地参照指引务实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广东省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

预申报指南

农业产业强镇,是指立足乡镇区划,主导产业突出、业态发展多元、经营主体活跃、联农带农紧密,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创建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载体。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发展基础良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相对完整,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2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镇域内有地级以上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且主导产业数量明确为1个,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综合大类作为主导产业,做为主导产业,不得将休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支持纳入省《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5年-2027年)》培育名单为主导产业的强镇建设。

(二)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发展功能定位清晰。镇域面积、人口规模适当,区位优势明显。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产业发展与镇域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三)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从事主导产业的镇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城平均水平10%。

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重大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或财政、审计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式

(一)建设内容

一是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生产基地,扶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支持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创建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引导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订单农业等产业融合机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

四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集成政策、集聚要素、集合功能、集中资金,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示范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支持方式

对批准创建的农业产业强镇,原则上每个安排中央资金奖补资金总额1000万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绩效评估,分别奖补300万元、700万元(具体以国家方案为准)。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发展镇域主导产业关键薄弱环节,提升标准化种养、产地加工等设施装备水平,打造乡土特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促进转型升级、做优做强;统筹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强村,因地制宜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充分挖掘农业产业、乡村资源、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各地可结合实际创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收益分红、股份合作、带动就业等方式切实让农民受益,发挥好产业强镇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作用。积极创新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投资参与建设,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鼓励采用“补改投”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效积累公共资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建设旅游项目设施。有挤占挪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县市,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要求

1.谋实项目。各市县谋划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建设目标必须要清晰、具体,不能笼统说由小到大、由大到强。认真对照建设方案模板,将目标分解成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谋定就落地。

2.申报名额。每个县(市、区)可新推荐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不超过1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不列入申报范围。已承担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镇不再列入2026年预申报范围,2026年及之前已申报但未获批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可更新材料后重新申报(不纳入名额限制)。

3.申报主体。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各地市农业农村或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县市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符合建设条件的汇总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省级纳储

我厅将组织对各地市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重点考察基于主导产业基础、实施主体资质、市县配套政策等要素的项目成熟度。所有申报项目均纳入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储备项目,待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正式申报文件后组织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及评审遴选。

(三)预申报时限

请各地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编制填报《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汇总表》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见附件),并以地市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雷放,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1.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汇总表

1-2.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预申报表

1-3.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

附件1-1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号

地市

项目

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主导产业及发展现状(限100 字以内)

建设内容(限100 字以内)

绩效目标(限100 字以内)

已落实用地

保障

(亩)

1

2

3

附件1-2

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

一、乡镇基本信息

乡镇名称: 省(区/市/兵团/农垦) (县/区/市) (镇/乡)

农业主导产业(具体品种类别): 镇域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亩):

行政村数量(个):

乡镇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人: 审核人联系电话(手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二、乡镇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编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4年数

备注

1

乡镇农业主导产业情况

1.1

主导产业种养面积

亩/其他单位

1.1.1

其中: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

亩/其他单位

1.2

主导产业产量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1.2.1

其中: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1.3

镇域农业总产值

亿元

1.4

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

亿元

1.4.1

其中:主导产业农业产值

亿元

1.4.2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

亿元

2

乡镇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2.1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

2.2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2.3

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从业农民人数

2.4

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2.5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

/

3

主导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3.1

镇域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3.1.1

其中:地市级龙头企业

3.1.2

省级龙头企业

3.1.3

国家级龙头企业

3.2

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

3.2.1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合作社

3.3

镇域家庭农场数量

3.3.1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

3.4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

3.4.1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5

其他地市级及以上产业主体

3.6

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

3.6.1

其中:绿色食品认证

3.6.2

有机农产品认证

3.6.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3.6.4

其他省部级认证

3.7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三、产业强村情况

行政村1 名称: 人口数量(人): 面积(亩):

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特色种养■ 特色加工■ 特色服务■

乡村文化■ 其他■

涉及配套设施情况:

编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4年数值

备注

1

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

万元

2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

2.1

其中:农民合作社

2.2

家庭农场

2.3

农创客、工作室等新主体

3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

4

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5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万元

6

年接待游客数量

万人

7

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

万元

行政村2 名称: 人口数量(人): 面积(亩):

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特色种养■ 特色加工■ 特色服务■

乡村文化■ 其他■

涉及配套设施情况:

编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4年数值

备注

1

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

万元

2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

2.1

其中:农民合作社

2.2

家庭农场

2.3

农创客、工作室等新主体

3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

4

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5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万元

6

年接待游客数量

万人

7

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

万元

四、规划编制情况

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情况;产业强村编制村庄规划情况(列出已编制规划名称,附证明材料)

五、支持政策情况

县级在支持主导产业、产业强村发展出台的人才、土地、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列出文件名及文号,附证明材料)

六、各级部门意见及盖章

申请县(市、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推荐意见(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注:提供与主导产业发展、主体培育、村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指标解释

一、主导产业发展指标解释

1.1.1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镇域内标准统一、集中连片的主导产业种植养殖基地面积。

1.2.1 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标准化种养基地内生产的农产品产量。

1.3 镇域农业总产值:镇域内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4 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与主导产业紧密关联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体验、消费、服务、研发等一产、二产和三产的总产值。

1.4.1 主导产业农业产值:主导产业种植养殖的一产产值。

1.4.2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主导产业收获后进行清选、分级等初加工,食品、饮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的产值。

2.1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镇域内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数量。

2.2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镇域内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 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从业农民人数:申报乡镇带动镇域及周边村镇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民数量。

2.4 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乡镇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5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主导产业开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的产值与主导产业一产产值的比例。

3.1 镇域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地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3.2 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农民合作社数量。

3.3 镇域家庭农场数量:镇域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家庭农场数量。

3.4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镇域内为主导产业生产提供农资、耕种收防、加运贮包、技术信息、经济金融等服务的团体机构的数量。

3.5 其他地市级及以上产业主体:镇域内与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科研、电商、物流、推广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等的数量。

3.6 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镇域内主导产业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或其他省部级认证,如森林食品、放心粮油、清真食品等。

3.7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镇域内主导产业种养殖及加工产品的抽检合格率。

二、产业强村指标解释

(一)涉及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村庄延伸拓展二三产业,培育发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特色服务、特色文化等新业态,开发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文化传承、科普教育、乡村美食等新场景。

(二)涉及配套设施情况:简要介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配套设施情况。

(三)指标解释

1 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村庄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的总产值。

2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村庄从事新产业新业态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工作室等各类主体的数量。

3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村庄参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农民人数。

4 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村庄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获得的年度可支配收入。

6 年接待游客数量:村庄年度接待的游客数量。

7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村庄年度引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财政、金融及社会投资的资金金额。

附件1-3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

(模板)

广东******县(市、区)

2026****

一、乡镇基本情况

介绍建设乡镇区域范围、基本条件、下辖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成情况,以及农业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等情况。

二、主导产业情况

1.镇域主导产业现状。包括产业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农民从业积极性、融合发展、村域布局等基本情况;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数字化信息化等产业链建设情况及布局;产品产销衔接、科技人才支撑、技术研发应用、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等保障情况。主导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2.产业强村情况。每个强镇要支持培育2个产业强村。包括拟培育产业强村基本概况,村庄规划、村庄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产业发展基础,产业配套设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等情况;科技、人才、资金支持等情况。

3.主体培育。包括乡镇区域内与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物流企业等主体情况,联农带农机制的具体形式,辐射带动农民的预期效果。产业强村从事新产业新业态的主体培育发展情况。

三、建设思路目标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思路原则、任务目标(包括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目标产值、生产能力提升、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产业强村要重点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科普教育、乡村美食等新场景,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

结合乡镇和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产业规划和市场前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明确承担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具体资金测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1000万元规划,其中300万元进行具体测算并填写资金使用表,其余700万元明确建设内容和使用方向,说明建设用地保障、资金监督拨付等方面内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上,每个产业强村占1000万元总额的200万元以上,其中首期 300万元建设资金中,每个村不少于60万元。

资金使用表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承担主体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预期建设成效

总投资(万元)

是否属于产业强村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建设内容

合计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撬动地方财政资金

撬动自筹资金

合计

注:表中应明确2026年度3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项目、主体及内容。建设地点应具体到行政村,标注是否属于产业强村建设项目。

五、效益分析

农业产业强镇及产业强村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六、支持政策

县、镇(乡)对主导产业发展、培育产业强村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后续配套资金支持等情况。

七、组织保障

包括组织领导、建设运营、资产管理、联农带农、滞销预警监测、产业指导服务、宣传推介等方面采取措施。

八、附件材料

申报表中涉及的主导产业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地理标志认证、编制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县级相关支持政策、纳入产业强村建设的行政村基本情况及其他重要证明材料(控制附件数量和页数)。

专业编制: 乡村振兴项目建议书; 乡村振兴项目申请报告;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乡村振兴项目商业计划书;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项目可研报告可行性报告; 乡村振兴项目市场调研及前景预测分析报告;

【主要用途】 发改委立项 ,入库、批地,贷款 ,融资,环评,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等;

【关键词语】乡村振兴项目投资,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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