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政策解读与申报项目资金规划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7-26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政策解读与申报项目资金规划报告》

原创 乌木漫话 乌木漫话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政策解读与申报项目资金规划报告

起草单位: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会咨询服务组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阅读导引:

本报告约18000字,分为四大部分及两个附件,建议不同读者按需选读:

· 政府领导(省级/市级) :建议重点阅读第一部分(政策解读)+ 第三部分(政府建议)

· 企业负责人/高管:建议重点阅读第二部分(申报指南)+ 第四部分(机遇与风险)

· 企业申报执行团队:建议重点阅读第二部分全篇 + 附件一自查表 + 附件二进度安排

· 循环经济促进会会员:建议重点阅读第四部分(五大对接领域)

· 未能赶上本批次申报的企业:建议重点阅读第二部分末尾"备选路径指引"

核心结论前置:申报窗口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仅剩不足三周。符合条件的企业须立即启动资质自查与材料编制。特别提示:部分省份及地市上报截止日期可能早于8月15日(如广东省要求8月10日、深圳市要求8月5日),请务必以所在地省级工信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提前完成申报。山西省内各市具体截止日期尚未统一发布,建议企业立即致电所在地市工信局节能科确认,切勿等待省级文件。

第一部分: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深度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有关要求的关键举措,标志着零碳工厂建设由顶层设计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政策演进脉络:*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开通会员可解锁*,《零碳工厂 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计划号:20261460-T-467)正式获批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国标启动会召开;*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左右零碳工厂。本次通知的出台,使国内零碳工厂建设告别了过去各地零散试点、标准不一的状态,进入全国统一标准、统一门槛、统一验收的规范化时代。

核心定义:通知明确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边界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其核心定位是 "重技术、重建设、重实效" ,而非一次性评价认定。

动态跟踪提示:建议企业持续关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通知公告栏目,以防工信部后续发布补充细则或操作指引。本报告基于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公开信息编制,后续如有调整,以平台最新通知为准。

二、申报条件核心要点

(一)制造型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制造型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企业规模。 从事实际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

第三,前置资质——硬性门槛。 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信部公布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新培育绿色工厂2038家、绿色工业园区128家;按照动态管理要求,132家绿色工厂、3家绿色工业园区被移出名单。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8336家,产值占规模以上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达22%;累计培育绿色工业园区616家。国家绿色工厂已由过去的"加分项"转变为基础门槛。

第四,能效水平。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标杆水平;无上述标准或要求的,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算力设施申报条件

算力设施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算力设施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同时须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不适用该要求),电能利用效率(PUE)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此外,须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原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截至目前累计已公布6批次306家。2025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共60个项目入选。山西省有抖音—中联绿色大数据产业基地6号楼、山西大学思创楼数据中心两个项目成功入选。

(三)三大核心指标

通知设置了三项核心指标,分为"基本要求"(申报时须达到)和"目标要求"(建设期内不晚于2030年须达到):

第一,单位能耗碳排放。 基本要求为不高于1.8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目标要求为不高于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目标要求降幅高达89%,对企业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效提升提出了极高要求。该指标反映每消费一吨标准煤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零碳工厂建设涉及能源结构优化、能效水平提升、生产过程降碳、碳清除等多方面内容,不同行业可以结合实际选择建设路径,但最终都要体现为边界内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

第二,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基本要求为不低于30%,目标要求为不低于95%。目标要求意味着化石能源使用空间受到严格限制,将促使企业深入推进电气化转型和非化石能源利用。该指标引导建设单位在科学算碳基础上,摸清能源消费结构,结合生产工艺、用能负荷和资源条件,统筹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核电、非化石能源供热和制冷、生物质能、绿色氢氨醇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

第三,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 基本要求为不低于10%(算力设施不设定基本要求),目标要求为不低于35%。该指标适用于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申报单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核只认可自建光伏、绿电直连等物理溯源绿电,单纯外购绿证、市场化绿电交易不计入该指标。近年来,国际上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来源追溯和数据核查提出了更高要求,设置该指标可以引导建设单位在扩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同时,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直接供给、就近利用和物理可溯源能力。

(四)其他管理要求

申报单位应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碳排放等数据应遵循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可靠;拥有明确的节能降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一票否决事项(近三年内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不得申报):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从事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督查中被发现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受到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权属纠纷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 一票否决"近三年"起算时点明确:根据申报合规性审查的通行规则,"近三年"的起算时点为申报截止日(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往前推算36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企业在自查时须以该时间段为准,确保此期间内不存在任何一票否决事项。

三、评估指标体系

通知附件印发《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试行)》,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核心指标(3项) :即上述三项指标,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和约束性。

第二部分,引导指标(4类8项) :涵盖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四类,覆盖生产改造、上下游协同、数字化管控、碳信息公开全链条。

过程脱碳类指标包括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节能装备应用占比、碳清除率三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反映单位产出对应的能源消耗水平;节能装备应用占比反映高效节能装备应用情况;碳清除率则引导存在直接二氧化碳排放的建设单位探索工程技术清除路径。上述指标主要是引导建设单位围绕主要用能环节、关键工序和重点设备,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设备更新、工艺改造和系统优化。

协同降碳类指标包括产品碳足迹分析占比和零碳供应链管理措施符合项数两项。体现建设单位不仅要降低自身运营边界内排放,也要通过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重点环节,并通过绿色低碳采购、供应商培育、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运输等措施,带动上下游共同落实节能降碳要求。

智能控碳类指标包括能碳管理中心能源数据自动采集率和功能符合项数。强调提高数字化管理能力,能碳管理中心能源数据自动采集率等指标引导企业搭建智能管控平台。

碳抵销和信息披露类指标包括碳抵销合规性和信息披露规范性,引导建设单位规范开展碳抵销并建立常态化碳信息披露机制。

四、专家评审要点预判

根据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专家解读及评估指标体系设计逻辑,评审工作预计将围绕以下要点展开:

核心指标"基本要求"为硬性门槛。 三项核心指标的基本要求是申报的入门条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失去评审资格。评审中首先进行核心指标达标性审查。

引导指标决定评审优劣。 在核心指标全部达标的基础上,引导指标的完成度将成为区分申报单位优劣的关键变量。其中,过程脱碳类指标中的节能装备应用占比和碳清除率预计权重较高——这直接反映企业"怎么建"的实际能力;智能控碳类指标中的能碳管理中心能源数据自动采集率反映数字化管理水平,在评审中同样具有较高辨识度。

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颗粒度。 评审专家将重点审查建设方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年度目标是否分解到具体工序和节点、技术路线是否成熟可靠、资金安排是否合理。缺乏逐年落地实施方案的建设方案直接落选。

数据可核查性。 碳核查报告、能源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必须可溯源、可验证。评审中将对数据逻辑一致性进行严格审查。

一票否决事项核查。 近三年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记录,失信记录等,评审中将进行专项核查。

五、组织实施流程

通知明确六大环节:

第一,组织申报(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窗口仅24天,无补报窗口。各地截止日期可能早于8月15日,请以所在地省级工信部门通知为准。

第二,审核推荐(8月15日前)。 省级工信部门审核后上报工信部。省级层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统筹考虑建设基础、建设路径和预期成效等情况,择优推荐。

第三,评审公布。 工信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建设名单。

第四,建设管理。 名单内单位定期报送年度建设进展,工信部不定期抽查核验。

第五,评估验收。 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原则组织验收。

第六,总结推广。 持续披露核心指标达成情况。

第二部分:零碳工厂申报项目与资金规划全流程指南

一、资金政策概览

零碳工厂建设可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加中央财政补助加地方财政奖励三类政策支持,分属不同主管部门:

第一类,国家级零碳工厂认定。 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属于示范认定,无直接拨款,但可赋能后续融资申报。

第二类,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 主管部门为发改委环资口,属于财政补助。根据《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为1亿元。对于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东、中、西、东北地区项目支持比例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60%、70%、80%、80%。若项目属于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清单,补贴比例可达30%。

第三类,超长期特别国债。 由发改委统筹,属于长期低成本融资,期限为20至50年。国债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30%,其中50%可直接充抵项目资本金。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总规模1.3万亿元,其中节能降碳占比不低于12%,规模约1560亿元。2026年山西省已下达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7.55亿元,重点支持工业、节能降碳等领域。

第四类,地方零碳工厂及园区奖励。 由各地工信、发改部门主管,属于一次性奖励或配套支持,金额从1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已明确按照省级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奖励。

⚠️ 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与超长期特别国债能否同时申报的关键提示:两者虽然主管部门相同(发改委),但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中央资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条件同样要求"已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6年各省发改委已实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自动查重,同一项目代码出现在两个申报清单中系统自动报警。据多省发改委反馈,2026年首批申报中因重复申报被"双杀"的项目占比高达8%至10%——这些企业不仅颗粒无收,还被列入信用观察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中央资金。

正确做法:企业应根据项目属性选择最适合的一条资金通道——偏重工艺节能改造、系统降碳的,走中央预算内投资;偏重淘汰老旧设备、更新先进装备的,走超长期特别国债。两类资金定位为互补而非交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与地方零碳工厂荣誉奖励可合规叠加;但同一套固定资产改造投入不能重复申报同级地方技改补贴。

二、前置资质核查与基线诊断

(一)硬性资质自查

申报前须逐项确认以下五项条件,缺一不可:

第一,国家绿色工厂资质。 须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这是硬性门槛,无任何例外。

第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须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

第三,单位产品能耗。 须达到行业1级或标杆水平。

第四,近三年一票否决事项。 无安全、质量、环保等事故。起算时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五,法人资格。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

以上五项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二)核心指标基线测算

对照三项核心指标完成现状核算,确认是否满足申报基本要求:

第一,单位能耗碳排放。 基本要求为不高于1.8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企业须核算现状并确认是否达标。

第二,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基本要求为不低于30%。企业须核算现状并确认是否达标。

第三,非化石能源电力物理认定量占比。 基本要求为不低于10%(适用于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企业)。企业须核算现状并确认是否达标。

测算注意事项:物理认定量仅认可自建光伏、绿电直连等可溯源绿电,外购绿证和市场化绿电交易不计入该指标。数据须有完整佐证材料支撑。

(三)项目立项与入库储备

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零碳工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分年度建设任务与量化目标;同步完成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等法定手续,将低碳技改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三、零碳建设六大维度与重点行业技术路径提示

围绕"减碳、替能、提效、管控"四大方向推进:

第一,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 建立覆盖范围一、范围二的标准化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核算边界包括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包括燃料燃烧、过程排放等)和间接排放(包括外购电力、热力等)。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其他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及细分行业相关国家标准(GB/T 32151),或国际通用的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数据遵循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

第二,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通过厂房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绿电直连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加快推进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

第三,能效深度提升改造。 淘汰高耗能设备,实施余热回收、高效电机替代等节能技改。电机、变压器、空压机、风机、泵等达到相关设备产品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的1级及以上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新型材料、零碳制造工艺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转化、利用与封存等前沿技术攻关。

第四,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 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推动供应链协同降碳。鼓励采用《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积极推行零碳供应链管理,采购绿色低碳产品、采用绿色低碳物流。

第五,数字化能碳管控。 搭建智能能碳管理平台,实现能耗和碳排放数据实时采集与智能分析。

第六,碳抵销与信息披露。 制定合规碳抵销方案,建立常态化碳信息披露机制。

⚠️ 重点行业技术路径差异化提示:不同行业实现零碳目标的技术难度和路径各不相同。以下结合山西省产业特点,给出重点行业的技术方向提示,建议企业据此委托专业机构编制行业专项方案:

钢铁行业可借鉴晋南钢铁首创的 "钢—焦—化—氢+绿电"全闭环低碳产业链模式。该模式锚定"以化固碳""以氢代碳"两大核心路径,将以往被废弃的煤气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化工产品;通过"物理自保护+工艺自保护智能联锁+紧急自保护切断"三重化智能安全控制技术,实现"以氢代碳"工艺的安全控制。同时配套建设厂区分布式光伏(晋南钢铁已建成171兆瓦,年发电2.1亿千瓦时),实现绿电替代。

焦化行业重点方向为余热回收利用、干熄焦技术改造、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通过"钢化联产"模式将焦炉煤气转化为高附加值化工产品。

电解铝行业重点方向为惰性阳极技术应用、绿电替代、电解槽节能改造。

水泥行业重点方向为低碳熟料技术、替代燃料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探索。

装备制造行业重点方向为电炉短流程替代、高效电机应用、再制造与循环利用。

算力设施重点方向为提升电能利用效率(PUE)、余热回收利用、绿电直连。

四、申报材料准备

(一)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六项:

第一项,零碳工厂建设方案。 按通知附件2大纲编制,含企业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实施路径、年度分解计划等。

第二项,第三方温室气体核查报告。 按GB/T 32150标准编制。

第三项,能源审计报告。 用于验证能效水平。

第四项,核心指标测算说明。 须列明数据来源、统计口径、计算过程。

第五项,绿色工厂资质证明。 须提供国家绿色工厂证书。

第六项,佐证材料目录及附件。 须标注对应佐证材料名称及页码。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2026年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要求,资金申请报告须包含以下核心章节:

第一部分,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性质、国有控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收入、安全生产情况、是否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二部分,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量化绩效目标(节能量、降碳量等)。

第三部分,申请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包括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符合专项支持方向的具体说明;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项目需说明节能改造技术路线、设备清单、年节能量及计算过程。

第四部分,项目入库情况。 须提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截图。

第五部分,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选址、规模、内容、工艺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

第六部分,项目进度。 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方可申报,已完工项目不予支持。

第七部分,资金落实证明。 包括银行出具的近期存款证明(不低于总投资30%)、股东出资承诺函或银行贷款承诺函。

(三)财政资金申报补充材料

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须提供:立项审批文件(备案或核准回执)、用地与规划手续、环评批复、施工许可证、资金落实证明、信用合规证明("信用中国"信用报告)、资金唯一性承诺。

地方奖励申报须提供:地方零碳工厂自评价报告、建设成效证明材料。

⚠️ 重要提示:碳盘查咨询、方案编制、体系认证等软性服务费用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无法纳入中央预算内补助申报投资额。

五、双线申报路径

路径一:国家级零碳工厂资质申报

时间节点:*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省级推荐上报。各地截止日期可能早于8月15日,请以所在地省级工信部门通知为准。

流程: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市级工信部门逐级初审推荐;省级工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工信部;工信部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建设名单;纳入名单后按方案开展建设(不晚于2030年完成);建设期内年度自我评估并定期报送;"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组织验收,通过后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工厂。

路径二:两级财政资金申领

第一步,地方零碳工厂一次性奖励: 同步申报省或市级零碳工厂认定,获评后申领地方财政奖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已明确按照省级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奖励。

第二步,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依托厂区低碳技改项目,逐级报送发改部门初审,省级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评审,通过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例下发补助资金。根据《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补助上限1亿元。若项目属于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清单,补贴比例可达30%。

第三步,超长期特别国债: 将光伏储能、节能技改、能碳数字化平台、余热回收等打包进同一方案。国债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30%,其中50%可直接充抵项目资本金。

合规叠加规则:中央预算内投资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企业应根据项目属性选择最适合的一条资金通道。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与地方零碳工厂荣誉奖励可合规叠加;但同一套固定资产改造投入不能重复申报同级地方技改补贴。

六、第三方服务机构筛选标准

选择第三方机构时,建议从以下维度评估:

资质认证方面,须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可通过查验资质证书核实。

标准掌握能力方面,须同时掌握GHG Protocol、ISO 14064等国际标准及国内行业核算指南,可通过询问过往项目经验判断。

行业经验方面,须有同行业碳核查或零碳工厂服务案例,可索要案例清单核实。

独立公正性方面,核查机构不得同时从事碳排放报告编制业务,须确认业务分离。

山西省内已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参考:

·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已获批零碳工厂评价认证服务机构资质,可提供碳核算、碳管理、碳足迹认证、减排路径规划全链条服务。

· 联合泰泽(山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起草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零碳(近零碳)工厂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多年为省级生态主管部门提供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服务。

七、绿色金融工具对接渠道

零碳工厂建设资金需求量大,除财政补助外,企业可积极对接以下绿色金融工具:

第一,碳减排支持工具。 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充分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激励引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丰富绿色信贷产品供给。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5670.5亿元,较2024年末增加639.8亿元,绿色信贷规模持续扩大。

利率优惠幅度参考:碳减排支持工具采用"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先向符合条件的碳减排项目发放贷款,再按贷款本金的60%向人民银行申请低成本再贷款支持。2026年,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碳减排支持工具利率相应下调至1.25%。按最新一期1年期LPR 3%计算,金融机构利差空间约1.75个百分点。

实际案例参考: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下,有企业获得的贷款利率仅为3.1%;建设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63%,显著低于同期同类型贷款平均利率;深圳农商银行通过该工具给予企业贷款利率优惠超过250个基点(即2.5个百分点)。综合来看,企业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获得的贷款利率通常在2.6%至3.5%区间,较普通商业贷款低1至3个百分点。

对接方式:企业可通过省内主要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申请碳减排项目贷款,银行将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资金。

第二,绿色信贷创新产品。 山西省已创设取水权、绿色知识产权质押、碳排放强度挂钩贷款等10余种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以"碳排放强度挂钩贷款"为例,该产品将贷款利率与企业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直接挂钩——企业碳排放强度每下降一个等级,贷款利率相应下调一定幅度,实现了碳减排成效与融资成本的直接联动。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已为钢铁企业量身定制"可持续挂钩贷款",同样以"单位产品能耗强度"作为利率挂钩指标。对接方式:企业可向主要合作银行咨询相关绿色信贷产品,了解具体挂钩指标和利率优惠幅度。

第三,绿色债券。 2026年,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5亿元绿色科技创新债券;山西交控集团完成科技创新低碳转型挂钩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对接方式: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可通过券商对接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绿色债券发行。

第四,"绿票通"再贴现。 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持续开展"绿票通"再贴现业务,对绿色票据再贴现实行"额度优先、程序优先"。对接方式:企业可梳理绿色贸易或业务相关的商业汇票,通过开户银行申请"绿票通"再贴现支持。

第五,零碳园区专属金融支持。 《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明确: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零碳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政策性银行要对零碳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对接方式:园区内企业可依托园区平台,对接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信贷。

八、未能赶上本批次申报的企业备选路径指引

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赶上*开通会员可解锁*批次申报的企业,以下是系统的备选路径:

备选路径一:提前布局2027年度批次。 零碳工厂建设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2026年起遴选首批标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未能赶上2026年批次的企业,应从现在起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前置资质核查与基线诊断"和"零碳建设六大维度"的要求,系统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力争进入2027年度批次。

备选路径二:先申报省级零碳工厂。 部分地区已建立省市联动的零碳工厂梯度培育机制。企业可先行申报所在省份的省级零碳工厂认定,获评后再冲击国家级。省级零碳工厂认定周期通常为每年一批,申报窗口相对宽裕。

备选路径三:利用培育期完善基础条件。 企业可主动向所在地市工信部门申请纳入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单位名单。入库后,企业可享受工信部门的指导服务,利用1至4年的培育周期系统推进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能源结构转型、能效提升、物理绿电建设等基础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正式申报。

备选路径四:借力零碳园区协同建设。 对于位于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园区内的企业,可依托园区层面的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公共基础设施,降低单体企业建设成本和技术门槛,待园区基础设施完善后再申报零碳工厂。

建议未能赶上本批次的企业立即着手以下准备工作:完成全厂碳盘查(范围一、范围二);对照三大核心指标完成基线测算;启动厂房屋顶光伏等物理绿电设施规划;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持续关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掌握2027年度申报动态。

九、核心合规红线

第一,严禁越级申报。 国家级零碳工厂必须以国家绿色工厂为前置资质。

第二,数据必须统一可溯源。 碳核查报告、能源审计报告、项目备案文件中的能耗数据、碳减排量、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逻辑完全一致。财政资金实行终身追责。

第三,软性支出不得纳入中央补助。 咨询费、方案编制费等软性费用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投资。

第四,一票否决事项自查。 近三年存在重大环保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失信记录的,直接失去申报资格。起算时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五,物理绿电认定。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仅认可自建光伏、绿电直连等可溯源方式。

第六,项目入库硬性要求。 所有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必须提前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库"。

第七,资金合规与信用要求。 申报单位须确保配套资金落实(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不低于总投资30%),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出具未重复申报中央财政资金的书面承诺。

第八,严禁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中央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违规者将被列入信用观察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中央资金。

第三部分:结合山西省现实状况的建设性建议

一、山西省零碳工厂建设基础与现状分析

山西省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的基本特征突出,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有利条件方面:

绿色工厂基础持续夯实。 *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信部公布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山西省16家企业成功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这16家企业分别为:山西金鼎潞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侯马市汇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科裕达铸造有限公司、山西东鑫衡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百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雪花啤酒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山西广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瑞格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太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这些企业涵盖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轻工等多个领域,为零碳工厂申报奠定了坚实基础。

梯度培育机制初步建立。 省工信厅发布《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动培育机制。

零碳园区建设全面启动。 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晋发改资环发〔2026〕110号),提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大同经开区已正式批复零碳园区专项规划,与阳泉高新区共同入选首批5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

资金保障力度加大。 省财政厅下达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7.55亿元。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鼓励企业创建省级以上零碳工厂,按照省级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奖励。

突出问题方面:

一是绿色工厂底盘仍然偏小。 全国2025年度新培育绿色工厂2038家,山西省仅16家入选,存量基数与先进省份差距明显。

二是能源结构偏煤严重。 山西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申报基本要求(不低于30%)和目标要求(不低于95%)的难度极大。

三是物理绿电基础薄弱。 厂房屋顶光伏、分布式储能、绿电直连等物理可溯源绿电设施覆盖率低。

四是碳核算能力不足。 多数企业尚未建立完整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二、对省市县(区)政府的建议

(一)省级层面

第一,加快出台省级零碳工厂建设配套政策。 建议省工信厅尽快制定《山西省国家级零碳工厂培育实施方案》,明确省级推荐流程、时间节点和审核标准。将零碳工厂建设纳入《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协同推进。

第二,建立"绿色工厂到零碳工厂"梯度培育机制。 对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的16家企业进行"一企一策"零碳建设诊断;对具备条件但尚未入选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对算力设施领域,推动符合条件的设施申报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

第三,统筹省级资金专项支持。 统筹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支持零碳工厂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通过省级技术改造资金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

第四,推动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协同建设。 将零碳工厂作为零碳园区的核心单元,在园区层面统筹建设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公共基础设施。

第五,建设省级能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构建园区能碳管理平台,实现用能监测、预测与调度一体化,提供碳核算、绿电交易等服务。

第六,加强零碳工厂建设能力培训。 联合省循环经济促进会等行业组织,组织开展政策解读、申报辅导、碳核算方法等专题培训。

(二)市县(区)层面

第一,摸清家底,建立零碳工厂培育清单。 各市工信部门应全面摸排辖区内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的企业,建立培育清单,逐企分析三大核心指标达标情况。

第二,落实配套奖励政策。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已明确最高200万元配套奖励。建议各市县参照制定本级配套奖励政策,形成"省—市—县"三级叠加奖励机制。

第三,推动绿电直连和分布式光伏建设。 对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中满足要求的绿电直连项目,列入省级绿电直连项目清单,优先支持开展绿电直连建设。配套储能列入省级储能项目库,电网接入工程纳入省级电力规划。

第四,建立常态化跟踪服务机制。 对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企业,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审批、融资等问题。

第五,发挥专业镇和开发区载体作用。 将零碳工厂建设与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在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中嵌入能碳管理功能。

三、对企业的建议

第一,立即开展资质自查与基线诊断。 申报窗口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截止,仅剩不足三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立即对照三大核心指标完成现状核算,确认是否满足申报基本要求。特别提示:各地截止日期可能早于8月15日,请以所在地省级工信部门通知为准。山西省内各市具体截止日期尚未统一发布,建议企业立即致电所在地市工信局节能科确认。

第二,抓紧委托第三方编制申报材料。 建议选择熟悉山西产业特点、具有零碳工厂服务经验的第三方机构。

第三,同步推进六大维度零碳建设。 围绕核心指标达标要求,重点推进碳排放核算、能源结构转型、能效提升、产品降碳、数字化管控、碳抵销六大维度。

第四,双线申报资质与资金。 资质申报路径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资金申报路径为同步申报地方零碳工厂认定;依托厂区低碳技改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补助上限1亿元;若项目属于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清单,补贴比例可达30%)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期限20至50年,国债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30%)。特别注意:中央预算内投资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

第五,重视物理绿电建设。 外购绿证不计入"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指标。企业应加快自建分布式光伏、推动绿电直连、建设配套储能。晋南钢铁已建成厂区171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年发电2.1亿千瓦时,可供参考。

第六,积极对接绿色金融工具。 除财政补助外,企业可积极对接碳减排支持工具(2026年利率已下调至1.25%,企业端贷款利率通常低至2.6%至3.5%)、碳排放强度挂钩贷款等创新产品、"绿票通"再贴现、绿色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第七,建立长效碳管理机制。 零碳工厂建设是持续过程,企业应将零碳管理纳入日常运营,建立年度自我评估和持续改进机制。

第四部分: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会会员企业的机遇对接与风险防范

一、循环经济与零碳工厂的天然契合点

循环经济与零碳工厂在理念、路径和目标上高度一致。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专门部署"资源循环利用"任务,要求"推进集中供能与基础设施共享,强化能源梯级利用与余热回收,提高水与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也明确提出"发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作用"。这为循环经济企业提供了直接的市场空间。

二、会员企业可对接的五大建设领域

第一,固废资源化利用领域。 零碳工厂建设要求"废弃物减量、高效回收和综合利用"。会员企业中从事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企业,可为零碳工厂提供固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解决方案。

第二,节能环保装备与服务领域。 会员企业中从事节能设备制造、余热余压回收、高效电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企业,可为零碳工厂提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所需的装备和技术服务。

第三,碳核算与咨询服务领域。 零碳工厂申报需要第三方温室气体核查报告、能源审计报告等专业服务。山西省建科院已获批零碳工厂评价认证服务机构资质。会员企业中从事碳咨询、环境检测、认证服务的机构可积极对接。

第四,新能源与储能领域。 零碳工厂建设需要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对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智能微电网等产生大量需求。会员企业中从事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业务的企业可积极介入。

第五,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领域。 零碳工厂建设要求建立能碳管理平台,实现能耗和碳排放数据实时采集与智能分析。会员企业中从事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智慧能源管理的企业可承接平台开发和运维业务。

促进会后续行动建议:建议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会围绕上述五大领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旬组织一次"零碳工厂建设供需对接会",邀请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的16家山西企业与会内节能环保、新能源、碳咨询、数字化服务等会员单位进行面对面对接,搭建合作桥梁。同时,促进会可建立零碳工厂服务专家库,为会员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项目把关,并定期向会员推送政策动态和项目招标信息。

三、风险防范提示

第一,政策理解偏差风险。 部分企业可能误将零碳工厂理解为一次性认证。建议深入研究通知和评估指标体系,理解其持续性和系统性要求。

第二,数据造假与合规风险。 碳核查报告、能源审计报告、项目备案文件中的能耗数据、碳减排量、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逻辑完全一致。虚增投资、虚报减排量将直接核减补助、取消认定资格,财政资金实行终身追责。

第三,投资回报周期风险。 零碳工厂建设涉及大量固定资产投入,投资回收期较长。建议做好充分经济性评估,合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补助上限1亿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可达30%)、超长期特别国债(期限20至50年,国债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30%)、绿色金融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利率已下调至1.25%,企业端贷款利率通常低至2.6%至3.5%)等降低资金成本。

第四,技术路线选择风险。 零碳工厂建设涉及多种技术路线的选择。建议选择成熟可靠的技术路线,避免盲目跟风不成熟技术。不同行业技术路径差异较大,建议委托专业机构编制行业专项方案。

第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零碳工厂建设将催生巨大的节能环保服务市场。建议会员企业发挥在循环经济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优势,走差异化竞争路线。

第六,碳排放双控政策趋严风险。 2026年起,山西省全面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会员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在零碳工厂建设中预留足够减排余量。

第七,绿电"物理认定"陷阱。 通知明确要求"物理认定量",仅认可自建光伏、绿电直连等可溯源方式。建议会员企业在承接相关项目时,务必向客户阐明这一区别。

第八,项目入库时序风险。 中央预算内投资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提前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库"。建议会员企业协助客户提前完成项目入库。

第九,重复申报中央资金风险。 中央预算内投资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违规者将被列入信用观察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中央资金。建议会员企业在协助客户申报时,务必做好资金通道的甄别和选择。

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自查表

申报单位应逐项确认以下材料的准备状态:

一、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材料(共六项)

第一项,零碳工厂建设方案。按通知附件2大纲编制,含企业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实施路径、年度分解计划等。

第二项,第三方温室气体核查报告。按GB/T 32150标准编制。

第三项,能源审计报告。用于验证能效水平。

第四项,核心指标测算说明。须列明数据来源、统计口径、计算过程。

第五项,绿色工厂资质证明。须提供国家绿色工厂证书。

第六项,佐证材料目录及附件。须标注对应佐证材料名称及页码。

以上六项为零碳工厂资质申报必需材料。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材料(共八项)

第七项,项目立项审批文件。须提供备案或核准回执。

第八项,用地与规划手续。须提供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等。

第九项,环评批复。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第十项,资金落实证明。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总投资30%)及贷款承诺函。

第十一项,信用合规证明。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第十二项,资金唯一性承诺。须出具未重复申报中央财政资金的书面承诺。

第十三项,节能降碳效益测算报告。须含节能量、碳减排量计算过程。

第十四项,绩效目标申报表。须提供可量化的绩效目标。

以上八项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必需材料,与前述六项资质申报材料可并行准备。

材料准备状态确认:以上十四项材料均须逐项确认完成状态,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补正。建议企业对照本表建立材料准备台账,明确每项材料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在各地截止日期前全部就绪。

附件二:申报进度时间安排(建议按此倒推执行)

本时间安排供企业申报执行团队参考使用。

关键提示——关于截止日期的三层逻辑:

工信部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8月15日前完成推荐上报。但省级审核推荐本身需要时间——省厅需汇总全省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方能上报。因此,各省通常要求各地市提前报送。以湖南省为例,各市州须于8月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厅;深圳市要求企业8月10日前完成平台提交;广东省要求各地市8月10日前报送省厅。

企业真正的"死线"不是8月15日,而是所在地市上报省里的截止日期——通常比8月15日提前3至11天不等。 企业申报材料须经区县初审、市级复核后方可报送省级,因此企业必须在所在地市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提交动作。

以下时间节点以所在地市截止日为基准倒推,请务必向所在地市工信局确认具体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7月28日(第1至2天): 完成硬性资质自查(五项条件逐项确认),特别注意"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一票否决事项排查;启动核心指标基线测算(对照三项指标完成现状核算);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签约。

7月29日至各地市截止日前10天: 第三方机构进场开展碳盘查;编制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同步启动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等法定手续办理。

各地市截止日前10天至截止日前5天: 完成温室气体核查报告初稿;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初稿;完成核心指标测算说明;将低碳技改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各地市截止日前5天至截止日前3天: 完成全部申报材料终稿;内部审核材料完整性和数据逻辑一致性;第三方机构最终确认。

各地市截止日前3天至截止日: 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向区县工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跟踪区县初审进度。务必在各地市要求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提交动作——区县初审同样需要时间,切勿掐点提交。

各地市截止日后至8月15日: 跟踪市级复核及省级审核动态;准备评审答辩材料。

关于本报告适用范围的说明

本报告以山西省为主要服务区域,政策解读部分适用于全国所有申报单位,资金补助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20%、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30%)依据国家层面专项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奖励政策、服务机构推荐、产业基础分析等内容主要针对山西省企业。其他省份企业参照使用时,请以所在地省级发改委和工信部门发布的执行文件为准,并咨询当地主管部门确认具体补助比例和截止日期。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会咨询服务组基于公开信息整理编制,仅供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参考。报告中所涉及的政策文件、数据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由于政策可能调整、实施细则可能变化,具体申报条件和资金标准以工信部及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申报承诺,企业在实际申报和项目建设中应自行核实相关信息,独立承担决策风险。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会及咨询服务组不对因使用本报告内容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起草单位: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会咨询服务组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