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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超市招商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8-15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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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欣荣产教融合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拟对“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校园超市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报名。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经营业态为校园超市,位于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凤凰路149号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食堂大楼一楼,面积约170平方米。(注:房屋以现状交付使用,有意者可进行实地勘察。)

二、项目模式

(一)运营管理模式。招商人作为管理方,提供场地;成交人作为运营方,需自行投入货架、收银、监控、办公设备等必要超市经营设备。运营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均进入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营业收入存续期间不计利息),运营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营业收入作为招商人收取管理费的依据,运营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经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业费等)、依法须缴纳的税、费等均由运营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采取“1+1+1”合同模式,每年通过考核,即可续签。

三、项目相关要求

1.运营方须承诺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分包、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主体。

2.运营方须承诺在经营期间不得将招商人已投入的设备、设施以及场地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以及转让。

3.运营方须无条件服从招商人日常监管,须按照招商人的要求规范化管理经营,接受招商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必须按要求整改。

4.经营期间,超市一切安全责任由运营方承担,运营方在经营期间所聘请员工的一切安全责任由运营方承担,运营方因违规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运营方承担一切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5.运营方承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监管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一旦被招商人发现有上述情况,立即终止本项目,并追究运营方违约责任。

6.运营方应保证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若因运营方自身发生诉讼或纠纷,影响项目运营发展和利益的,运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因运营方责任给招商人造成的损失,招商人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招商人有权依法向运营方要求承担剩余损失。

8.运营方应保证超市各类商品价格符合市场规律,不得高于同时期市场价格。

9.运营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

10.运营方负责超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商品采购、销售、人员管理等。

11.运营方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岗位责任制度。

12.运营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并保证超市的正常运营。

13.在经营承包期内,运营方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及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以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债权债务、劳动(劳务)纠纷。

四、项目管理费及结算方式

(一)管理费。管理费按照营业收入比例计提,收取额度不低于营业收入的10%(即竞拍底价)。

(二)结算方式。超市所有经营收入由招商人收取,运营方与招商人在每月的25日完成营业收入对账,核对无误后,招商人收取当月管理费,剩余营业收入在10个工作日内划转到运营方指定账户。

(注:以上管理费为收取的最低标准,实际管理费以竞拍成交标准为准)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或大型连锁超市经营商;

3.具有2年及以上校园超市经营经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7.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等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拍;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9:00—17:30

(二)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前向招商人银行账户交纳竞拍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未竞拍成功者于竞拍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费,竞拍成功者竞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拍成功者限时补齐。

账户名称: 宜宾欣荣产教融合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08215

开户银行: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正信支行

(五)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经营商需保障货品品类、货源正规(提供承诺函);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具有2年及以上校园超市经营经验(运营方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7.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等犯罪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8.供应的食品、饮料应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且为国家允许供应的产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9.经营商保证产品进货渠道的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以及所供应的产品在质保时间内,质保到期前3个月的产品不予在甲方场地供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0.运营期间循环补给货物,确保超市经营期间无缺货、断货现象,并对销售欠佳的商品作出及时调整(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1.经营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2.经营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经营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招商人及代理机构会在报名期间以及合作期间核查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承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终止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项目运营方确定方式

(一)资格审查。经报名审核后获取参与资格,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二)遴选方式。若仅有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方参与,则意向运营方按照本公告中招商人应当收取的最低管理标准成交。若存在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方,则采取举牌竞价的方式择优确定运营方,运营方与招商人应当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签订合同。

(三)竞价成交规则。本项目竞拍底价及竞价起始价为营业收入的10%,以不低于0.1%为增幅举牌加价,可多次加价,上不封顶,价高者成交。

(四)履约保证金。竞拍成功者需交纳校园超市运营履约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作为设施设备、房屋使用及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双方合作结束后,在运营方交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电话费、税费、日常维修维护费、违约金,以及物品、设备设施等损坏进行赔偿后,招商人检查设施设备、房屋无损坏且运营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五)考察期。合同签订后,以3个月试营业时间作为合同有效考察期。

八、退出机制

1.运营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运营方承担。

2.运营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对招商人提出的整改及处罚措施不予执行的,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运营方承担。

3.合同履约期内,如运营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4.合同履约期内,运营方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在提前一个月书面向招商人申请并经招商人同意的,运营方须向招商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后,双方可解除合同。

5.因办学、统一规划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招商人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运营方后,招商人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竞拍时间、地点

(一)竞拍地点。参选经营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前现场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参与竞拍】。

(二)现场递交资料。经营商简介(包含但不限于创立时间、发展历程、店铺规模及照片等)。

十、其他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载入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宜宾欣荣产教融合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凤凰路149号综合楼402室

联系人:邓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罗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二、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招商公告在招商人公众号、四川招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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