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类采购项目,是货物采购还是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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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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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类采购项目,是货物采购还是服务采购?

原创 今天 今天聊招采

中标人因行政处罚被取消资格后处罚又被撤销的处理!?

中标人投标文件负偏离,合同签订应以何为准?

采购人代表评审违规,与评审专家处罚不一样!?

食材类采购项目,是货物采购还是服务采购?

一,问题提出

目前,业内对于食材类项目是属于货物采购还是服务采购存有不同的意见。

一方观点认为,食材类项目采购本质上是购买货物,无论是肉还是调味品,其本质都是货物,既然是货物,那么就属于货物类采购。

另一方观点则认为,食材类项目采购虽然是购买货物,但从食材的收购检验运输,保鲜到供货,都与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息息相关。加上食材不是一次性完成交货,而是按照一定的时间规律,分批分次分类进行配送,更多考验的是供应商的服务能力。

那么,食材类采购项目,究竟是是货物采购还是服务采购呢?

二,法律法规

1、《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

“......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第五十五条:“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分析探讨

(一)食材采购项目属性认定的法规依据

1、基础法律定义《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项目属性判定核心规则(87 号令第七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采购项目的主要标的确定。

(1)核心判断标尺:看采购的核心目的

①货物类食材采购:采购核心目的是获取食材实物本身。配送、检测、包装、冷链,是为完成货物交付而产生的伴随服务。货物价值占项目总金额绝大部分,服务只是履约配套。即便有配送,不改变项目货物属性。

②服务类食材采购:采购核心目的是获取一套完整供应链服务。供应商不仅仅是供货,还承担食材统筹组织、多点统筹调度、食材溯源管理、膳食辅助、剩余食材处置、驻场配套等综合性服务工作,服务要素成为项目不可忽略的核心履约内容,此时可归为服务类(食品饮料批发服务)。

(2)重点提醒:

不能简单看到有配送就直接定为服务。配送是货物买卖常见的伴随义务,货物买卖同样可以约定送货上门。

(二)货物类与服务类食材项目区分实操建议

1、按货物类实施(绝大多数普通食堂食材供货项目)

(1)主要标的为各类食材实物,食材货款占项目预算绝大部分;

(2)配送、检测、保鲜、退换货,属于货物交付配套义务;

(3)价格分设置不得低于 30%;

(4)品目编码选用 A07060000 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5)中小企业行业认定对应农林牧渔业、农副食品加工相关行业。

2、按服务类实施(综合性食材供应链服务项目)

(1)主要标的为全链条食材组织提供服务,服务权重占比高;

(2)除食材供货之外,包含多点统筹、膳食建议、驻场管理等大量增值服务;

(3)价格分设置不得低于 10%;

(4)品目编码选用 C2313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5)中小企业行业认定对应批发业。

四,实务案例

高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项目,预算520万元,服务周期一年。采购范围覆盖大米、食用油、畜禽肉、水产、蔬菜水果、干杂调料等全品类食堂食材,需求写明供应商负责冷链配送、到货检测、错峰分点送达。采购文件将项目整体定性为服务类(食材配送服务),价格分设置 12分。

某参与投标供应商就此提起投诉,主张本项目采购核心是各类食材实物,配送、检测只是交货的配套义务,应当定性货物类,价格分不得低于 30 分,招标文件评审设置违法,要求修改后重新招标。

财政监管部门审理后认为:该项目资金绝大部分用于食材货品采购,配送、检测仅为保障货物交付的附随义务,采购核心目的是获取食材实物,项目应当属于货物类。招标文件错误归类服务类,价格分设置不符合 87 号令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正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总结归纳

1、综合官方政策解读与大量行业实操案例可以明确,食材采购无法简单一刀切判定属性,行业通用核心判定原则为:以核心标的属性为基础,以项目实际实施需求为补充。

2、仅采购食材实物、要求一次性交付、无长期配送和品控需求的零散采购项目,统一判定为货物采购。而定点食材集采项目,包含长期配送、全程冷链、常态化质检溯源、按需补货等综合服务,服务占比远高于实物交易,行业普遍按服务采购执行。

3、对采购人而言,无需固化单一判定标准,只需严格贴合官方品目分类规则,结合项目履约模式、服务占比、采购核心需求综合判定,即可精准界定项目属性,有效规避采购流程不合规、评审标准错配等风险,保障食材采购项目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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