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项目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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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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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项目评审报告

设计学理论

国家艺术基金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于4月15日至6月15日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评审,共评选出立项资助项目879项,综合立项率约为7.6%,其中,年度一般项目861项,一般(地区)项目18项。现就申报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受理审核

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支持下,各级各类艺术机构、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申报受理期内,共有7539个项目主体确认提交11523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总额约70.8亿元。

(一)项目类型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996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8.6%。其中,戏曲创作项目293项,音乐剧(歌舞剧)创作项目147项,话剧创作项目97项,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创作项目82项,舞剧创作项目81项,儿童剧创作项目70项,小剧场戏剧创作项目56项,交响乐创作项目53项,民族管弦乐创作项目42项,杂技剧创作项目23项,歌剧创作项目20项,木偶剧创作项目15项,曲艺(长篇、中篇)创作项目12项,皮影戏创作项目5项。

2.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

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2812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24.4%。其中,歌曲(合唱)、器乐创作项目1193项,戏曲小戏、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创作项目574项,舞蹈创作项目553项,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创作项目320项,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创作项目172项。

3.美术组织创作项目

美术组织创作项目申报151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1.3%。

4.美术个人创作项目

美术个人创作项目申报1914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16.6%。其中,中国画创作项目622项、油画创作项目566项、雕塑创作项目233项、水彩(粉)画创作项目151项、版画创作项目137项、书法篆刻创作项目110项、漆画创作项目95项。

5.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1036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9%。从艺术门类看,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类项目488项、美术作品展览类项目548项;从传播范围看,在国内实施的项目924项、在国外实施的项目112项。

6.艺术人才培训项目

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申报1329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11.5%。从艺术门类看,舞台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611项,工艺美术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444项,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274项。从培训周期看,短期培训项目1309项、中长期培训项目20项。

7.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3285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28.5%。其中,音乐作曲、戏剧编剧、曲本作者、舞台艺术导演编导和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1163项,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工艺美术创作和艺术设计人才项目1920项,文艺评论人才项目202项。

(二)项目主体类型

在7539个项目主体中,艺术机构、单位2340家,文艺工作者个人5199位,分别占项目主体总量的31%和69%。项目主体分布广泛,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委所辖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其中,机构、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6324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54.9%;文艺工作者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5199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5.1%。

在机构项目主体中,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5491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7.7%;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83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7.2%。

(三)申报项目地区(系统)分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委所辖艺术机构、单位和艺术工作者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山东721项、中央直属单位630项、浙江598项、河北588项、湖北581项、四川572项、江苏548项、河南507项、北京503项、广东496项、陕西491项、安徽400项、广西397项、辽宁364项、江西342项、甘肃332项、上海302项、重庆294项、福建289项、湖南282项、吉林274项、内蒙古264项、云南257项、天津254项、贵州218项、山西215项、黑龙江169项、新疆143项、宁夏130项、澳门90项、海南81项、香港73项、青海43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9项、西藏23项、部队系统15项、台湾8项。

申报结束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开展了受理审核工作。共有11113个申报项目通过受理审核进入网络评审,不予受理项目410项,受理审核通过率为96.4%。申报项目未能通过受理审核的原因主要为:申报项目不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范围内,申报材料不完整,重复提交申报项目和项目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

二、项目评审

(一)专家培训工作

管理中心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大会。会议对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对评审专家提出要求,强调要加强创作引导,进一步提升艺术质量;尊重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进一步加大文化惠民力度;严守评审纪律,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专家库专家,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省级艺术基金、委托管理机构负责同志等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网络评审开始前,管理中心又将领导讲话、申报指南、评审指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纪律》等文件发送给评审专家,先学习再开展工作。在会议评审期间,管理中心分类组织召开了6次专家评审培训会,就把握正确导向、严格评审标准和坚持公正廉洁等提出明确要求。

管理中心结合近几年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在项目评审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指南》,就不同类型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评审要求,明确评审重点,帮助评审专家更好地履行把关责任。为帮助会议评审专家准确理解评审指南的要求,管理中心在每个评审组正式评审前,安排了召集人沟通环节,在召集人的组织下进一步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并就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解疑释惑,确保专家对国家艺术基金的工作要求理解到位,依规依据地参与评审工作。

(二)网络评审工作

1.项目分组情况

管理中心依据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参评项目的项目类型、艺术门类、申报数量和地域分布情况,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规律相近的项目进行了最小限度地合并,将11113项通过审核参加网络评审的项目分成了231个项目评审组。

2.专家抽取情况

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大会召开后,管理中心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领导,参会理事、专家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的指导见证下,按照“地域回避、单位回避、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回避、主创人员和推荐专家回避(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项目团队成员和推荐人回避(美术创作项目)、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项目主创人员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网络评审专家,自动发送了能否参加评审的问询短信,并根据专家回复情况,在管理中心领导和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补充抽取。

3.网络评审情况

8月19日至29日,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网络评审,共有2153位网络评审专家按时提交了评审结果。评审系统自动汇总专家网上评审的独立排序结果,共有2373个项目进入会议评审,网络评审通过率约为20.6%。

(三)会议评审工作

1.项目分组情况

参加会议评审的2373个项目分为64个评审组。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13组333项、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18组531项、美术创作项目2组371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6组298项、艺术人才培训项目8组265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16组520项,港澳特区参评项目1组55项。

2.专家抽取情况

管理中心按照“单位回避、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回避、主创人员和推荐专家回避(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项目团队成员和推荐人回避(美术创作项目)、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项目主创人员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通过信息系统,分4批抽取了评审专家,共有478位专家参加了会议评审工作,其中372位在上一年度没有担任会议评审专家,专家更新率为77.8%。

3.会议评审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1月5日,管理中心组织专家,通过分头审阅申报材料、视频会议集中讨论、独立提出评审意见的方式开展了会议评审工作。其中,体量规模较大、资助额度较高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美术组织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申报机构、单位通过网络视频进行了答辩。各组评审专家通过视频会议听取答辩、讨论研究后,在信息系统上提出评审意见。美术个人创作项目,专家通过现场审看参评作品原件的形式开展会议评审工作。

(四)专家委员会复核

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委员结合项目申报材料、评审专家意见和管理中心建议,复核了评审结果,提出了意见建议。管理中心汇总意见,形成了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报送理事会会议审定。

三、资助项目分类统计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预算,按照“突出导向、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强管理”的工作要求,按项目类型、艺术门类择优确定2026年度立项资助项目879项,综合立项率约7.6%。

(一)项目类型统计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996项,立项资助136项。

2.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

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2812项,立项资助201项。

3.美术组织创作项目

美术组织创作项目申报151项,立项资助16项。

4.美术个人创作项目

美术个人创作项目申报1914项,立项资助115项。

5.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1036项,立项资助121项。其中,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类项目63项、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作品展览类项目58项。

6.艺术人才培训项目

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申报1329项,立项资助109项。其中,舞台艺术类人才培训项目58项,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类人才培训项目51项。

7.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3285项,立项资助181项。其中,舞台艺术类创作人才项目90项,美术、工艺美术类创作人才项目78项,文艺评论人才项目13项。

(二)项目主体统计

从各类项目主体的申报量和立项量看,项目主体为机构的申报项目6324项,立项资助583项。其中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5491项,立项资助545项;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833项,立项资助38项。项目主体为个人的申报项目5199项,立项资助296项。

(三)地区(系统)统计

从各地区(系统)申报量和立项量看,东部地区[1]立项量为378项,占总立项量的43%;中部地区[2]立项量为126项,占总立项量的14.3%;西部地区[3]立项量为160项,占总立项量的18.2%,东北地区[4]立项量为58项,占总立项量的6.6%;港澳台地区[5]立项量为28项,占总立项量的3.2%;中央直属单位和部队系统立项量为129项,占总立项量的14.8%。

(四)项目类型分布统计

各地区(系统)获得立项资助的艺术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艺术资源的占有情况,也是文化特色和工作情况的反映。

(五)一般(地区)项目资助情况统计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地区)项目是围绕解决文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而设立的,重点针对列入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省份、地区申报项目给予适度扶持。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同年度申报的一般项目中评选产生,且资助资金额度与一般项目一致。经统计,2026年度共资助一般(地区)项目18项,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5项、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7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1项、艺术人才培训项目3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2项。

注:

[1]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2]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

[3]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港澳台地区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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