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江西电力2025年第四次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7-06
发布于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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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电力2025年第四次服务类公开

招标采购(110kV及以下)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82508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并委托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特别提示

(1)对于采取总价折扣率报价方式的标包,必须同时按折扣比例及金额报价,每一个潜在投标人必须对该标包(含子项目)按照符合以下公式的逻辑关系进行报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公式: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比例(%)

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填写折扣比例时,务必注意以上公式逻辑关系及折扣比例报价单位。

(2)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递交投标文件时税率必须填报(不得空置不填),且应合法准确,税率应满足国家相关税务法的规定,若税率填报错误,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8: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及国网公司大文件网盘系统。

注意事项:

(1)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的标包,需在投标工具中点击“放弃投标”,放弃所投的包不需要上传该包的投标报价,也不需要递交标书,如发现上传该包的投标报价同时未递交标书,按否决投标处理。

(2)为降低招投标市场主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本次招标全面实行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施工类)第八章及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服务类)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新版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进行投标;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务必在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对应版本的专用软件包,要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新版投标工具)上传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有商务内容的以本批次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为准。

(5)投标人如遇上传问题,建议使用win7系统的电脑,办公软件为office 2010以上版本,并且卸载干净WPS,具体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供应商投标工具中常见问题》。

(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采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辅助应答,对于未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本批次投标文件应独立编制,严禁直接套用其他批次文件参与本批次投标。

(7)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上传价格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的完整的技术、商务文件上传至国网公司大文件网盘系通过网盘形式递交文件的方法详见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使用手册。新版投标工具请于ECP2.0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时,在电子商务平台公开开标。本次开标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开标,网络直播地址为:“https://wx.vzan.com/live/livedetail-552849023”,如有质疑请通过开标结束时间后1个小时内盖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jxdlzbzxs_001@126.com,招标代理机构将提交评标委员会解决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6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386号

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主)、*开通会员可解锁*(主)、*开通会员可解锁*(备)、*开通会员可解锁*(备)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时间至开标前一日。

电子邮箱:jxdlzbzxs_001@126.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招标公告附件说明

1.如技术规范书中要求资质业绩条件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均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2.附件二业绩要求:业绩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放在技术应答文件,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盖章页以及能体现资格要求信息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本次招标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校验结果截图。发票校验结果截图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信息来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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