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首开“1托4”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则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
发布时间: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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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首开“1托4”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则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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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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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二街三乡,朝阳区首开“1托4”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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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采信情况

据市规自委网站,关于首开“1托4”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则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就首开“1托4”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则进行了网上公示,30天公示期间,共收到网上公示反馈意见109条,经归纳梳理主要涉及呼家楼南里地块停车、三间房地块安置房实施、北菜园地块安置等8个方面的意见,我局组织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采信,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关于呼家楼南里地块范围及周边居民停车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朝权属审2025字第046号)文件,呼家楼南里地块范围土地使用权人为北京首开义拓城市更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呼家楼南里CY00-0310-9002地块为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可结合区域公服设施短板,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以满足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同时相关服务设施同步将按相关要求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关于三间房安置房地块安置房户型设置、设计标准、停车位、绿化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项目新建安置房户型设置、设计标准按照《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和《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相关要求设计;机动车停车位标准依据《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按照保障性住房销售类二类地区1车位/户配建机动车车位。绿化标准: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综上,关于三间房安置房户型设置、设计标准等配套设置均满足现行规范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关于北菜园地块居民原地回迁安置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经核实居民反馈的项目历史情况,北菜园地块曾以朝阳区双井北菜园小区简易住宅楼改造项目分别于2018年和2022年推动两次改造预签约工作,均以未达到签约生效比例,导致项目未继续推进。原项目所依据简易住宅楼改造政策(京建法〔2012〕18号)文件已废止,故无法按原地回迁安置方案实施。为改善本地块居民条件,我单位积极谋划项目实施,按照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推进本地块腾退改造工作,制定异地安置、异地换租以及货币补偿腾退多种方案,在腾退过程中供居民自愿选择。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北菜园地块腾退方案最终以住建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4、关于三间房地块实施范围保留建筑提升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根据首开“1托4”城中村改造项目腾退方案,三间房地块内双桥12号西大院内1至5号楼、院内平房、南北宿舍楼为2000年前建设的建筑予以腾退拆除,其中6.8.9号住宅楼建成于2004年左右,尚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公共区域会按照新建小区标准规划实施,新老业主可共享公共配套资源。目前我单位已考虑施工期间对保留住宅的影响,近期已完成相关保留区域的改造工程,包含临时路面硬化、临时出入口设置、门禁停车管理等相关措施,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关于保留住宅楼的加保温及更换上下水管线等问题,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主管部门积极沟通改造政策及要求。

我局意见:有关保留建筑改造、施工期间对现状建筑影响补偿工作不在本次公示范围,以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5、三间房地块建设期间临时交通组织及公交站站点迁移事宜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我单位为保留建筑重新设置导行路线,经现场实地考察,保留建筑居民出行到附近咸宁侯公交场站距离和时间未有增加。关于居民提出的公交站点优化事宜,我单位将与公交集团积极沟通公共交通路线优化事宜。

我局意见:有关临时交通组织不在本次公示范围内,以交通管理部门意见为准。

6、关于三间房安置房产权性质的有关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我单位已取得三间房地块安置房项目立项核准批复,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安置房,参照全市建设的安置房房屋性质均是“按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进行房屋登记。依据三间房地块双桥12号西大院住宅房屋安置补偿协议,我单位与被安置人就房屋补偿安置事宜协商一致,并会在后续与被安置人签订安置房选房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安置房房屋产权性质。

我局意见:有关产权事宜不在本次公示范围内,以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7、关于临近快速路周边地块噪声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三间房安置房地块已取得防噪声距离和措施说明专家评审意见,本项目地块现状受到噪声影响较小,同时三间房地块临近快速路已修建防噪声屏障,根据现状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地块周边现状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1 类标准限值及 4a 类标准限值要求。

我局意见:有关噪声影响事宜以环保部门意见为准。

8、关于入户测量标准事宜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我单位委托专业的测绘单位对未登记房屋进行房屋测量工作,测绘单位依据《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GB11/T 661-2009)等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我局意见:有关房屋测量事宜不在本次公示范围,具体以腾退方案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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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规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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