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问答 仅供参考】公开招标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还能转单一来源吗?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采购问答 仅供参考】公开招标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还能转单一来源吗?

点击这里关注→ 招采新政问答研习社

采购项目实施公开招标,仅有一家合格供应商,能否转为单一来源?

答:在政府采购中,已实施公开招标但仅有一家合格供应商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仅适用于以下三种法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10%。

因此,“仅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本身不构成适用单一来源的充分理由,必须论证该项目确实“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中央预算单位的采购项目存在例外情形。根据《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库〔2015〕36号)第十条,中央预算单位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如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仅有一家,可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出具的“招标文件和过程无质疑”说明;评标委员会或3名以上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此外,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此类情形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时,无需再进行审批前公示。

内容来源网络整理 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下政府采购精品课程,专为从业人员打造:紧扣新政解读核心条款,结合案例剖析采购全流程实操要点,助力规范高效开展采购工作。

具体内容请点开链接查看👇

国家平台举办~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方案解读、质疑投诉处理及招标采购全流程实务专题培训班

教育系统招标采购全流程合规管控与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

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全流程合规管控与案例分析精品培训班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全流程合规管控暨招标采购实务和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班

国企招标采购与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管控能力、执行规范与联合监督水平专题培训班

❤️获取正式文件及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宫彦华*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欢迎关注公众号转发分享❤️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