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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洪工程规模论证主要内容
防洪工程的建设规模论证,要以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或防洪规划确定的防洪工程体系、总体格局及洪水调度原则为基础,明确拟建工程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根据防洪保护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流域(区域)暴雨洪水特性和历史洪灾情况,及现有防洪设施存在的问题,论证确定防洪保护范围、保护对象、防洪标准及防洪工程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规模。
2.不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
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分析不同防护对象的要求,基本确定拟建项目的防洪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不同对象的防洪标准;通过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基本选定工程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分期实施方案。 对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以项目建议书阶段确定的工程总体布局、防洪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防洪标准等主要技术指标为重要依据,论证确定主要方案和指标,如确需对主要方案和指标进行调整,要进行充分论证。 对于未编制项目建议书而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如一些河道堤防工程、蓄滞洪区建设工程等,设计深度应按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要求控制。 初步设计阶段,防洪工程的重点是明确防洪调度方式和论证复核工程建筑物规模。
3.流域规划内容和防洪要求
在论证防洪工程规模时,应说明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或防洪规划中提出的流域蓄、滞、泄、排关系和流域(区域)防洪工程体系(包括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等)总体安排,洪水调度原则和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等不同工程在防洪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与作用,以及关键规划参数和成果(如规划确定的治理标准、治理方案和堤线、堤距控制要求,河道设计防洪水位,蓄滞洪区设计水位和蓄洪量,水库防洪库容和防洪特征水位等),以此作为论证确定拟建防洪工程总体布局、工程规模、调度方案的依据和技术支撑。
4.防洪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
拟建工程的防洪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要根据流域洪水特性和洪涝灾害特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工程建设条件和社会环境影响等因素,结合流域规划相关要求分析确定。 确定防洪保护范围时:应按洪水淹没影响的范围考虑,保护对象一般为城市、乡镇、村屯、农田、工矿企业、交通及其它设施等。
5.防洪标准
不同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按流域规划的有关要求和GB50201《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分析确定。 如流域规划中已确定了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在拟建工程的前期工作中要进行分析复核;如规划未予确定,则应在设计中分析确定。 防洪标准的确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1)总体上要与流域、区域的防洪标准相协调,注意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防洪标准相协调。对于跨界河流,要严格按照防洪规划提出的防洪标准进行建设,不得任意提高、改变防洪标准,避免水事纠纷和矛盾。 (2)防护区可以分为几部分单独进行防护的,应按分区设防分别确定各分区的防洪标准。 (3)防护区保护人口和耕地数量原则上应按可能淹没范围内实物进行统计。 (4)确定防洪标准时,可适当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和近远期结合要求,需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6.工程规模
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主要对防洪工程体系中的堤防、蓄滞洪区、防洪水库的规模论证提出了要求。 (1)堤防工程规模论证 1)河道与堤防工程是防洪工程的主要措施,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治理,通过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及群众投工投劳等各种形式,我国大部分需防护的地区已修建了不同标准的堤防工程。在论证拟建堤防工程时,应首先调查了解现有堤防工程的状况,说明现有堤防工程保护的范围和保护内容、堤防沿革、险工险段和历史险情、穿堤建筑物毁损情况,分析现状行洪能力,堤防参数及在超高、宽度、渗漏、稳定、护坡、管理道路等方面的问题, 2)堤防工程规模论证,要确定防护区防洪标准,河道治理范围、治理原则和设计标准,堤防整治方案,河流治导线、堤线、堤距和河道行洪断面形式,新建和加固改造堤防范围、河道清障等内容和规模。 3)整治方案、设计标准、堤线、堤距等对工程总体规模、占地和移民、工程投资和效益等影响较大的内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则要基本确定。要采用实测河道纵横断面和调查历史洪水水面线推算河道糙率,计算河道水面线,多泥沙河流还应考虑泥沙淤积对水位壅高的影响。 要对防洪排涝、已建和拟建工程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工程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提出需要新建和加培加固的堤防范围与长度、需改造和新建的穿堤建筑物数量与规模,对重要排洪涵闸、泵站等建筑物规模要进行专门论证。 初步设计阶段,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工程规模基础上,对设计标准、设计流量、水面线和设计水位、治导线、堤线、堤距及河道整治方案、堤防和建筑物建设内容与规模等进行复核。对于特别重要的防洪河段,需进行河工模型试验,验证洪水水面线。 4)感潮河段的潮位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大,不同地区的河道洪水特性、潮位变化等对工程规模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对感潮河段需分析潮位变化对行洪的影响。(2)蓄滞洪区工程规模 1)蓄滞洪区包括泛区、行洪区、滞洪区、泛区、洼淀等。流域(区域)规划确定的蓄滞洪区的防洪任务、启用标准和控制运用条件,是确定蓄滞洪区的蓄洪面积、蓄洪容积、蓄洪水位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在论证蓄滞洪区工程规模时,应说明蓄滞洪区的任务、在防洪工程体系中的作用、启用标准和控制运用条件等,以及规划的分洪水位、水量和流量。 2)蓄滞洪区的调度运行方式对工程规模、投资和效益等影响较大,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根据流域(区域)的防洪要求,对分洪方式和蓄滞洪区控制运用条件进行分析,合理确定蓄滞洪区的调度运行方式;确定起调水位,通过蓄滞洪区水利计算,计算各种频率的分洪和泄洪流量过程,论证和基本确定有效蓄洪量和总蓄洪量、蓄滞洪面积、蓄洪水位等,列出调洪计算成果;计算蓄滞洪区进洪、退洪水面线和各控制断面设计水位;分析确定蓄滞洪区工程总体布局和挡水、进水、退水等骨干工程和建筑物的规模与主要参数;确定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标准、内容和规模及管理规划方案。 3)初步设计阶段,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工程规模基础上,对设计标准、设计流量、水面线和设计水位、蓄洪量和蓄洪水位、蓄滞洪区防洪工程方案和规模、安全建设内容与规模等进行复核。对于特别重要、蓄洪过程复杂、蓄洪影响较大的蓄滞洪区,必要时需进行河工模型试验,验证洪水水面线。 (3)水库工程规模 1)对于具有防洪任务的水库,要分析确定下游防洪控制断面及相应的允许安全泄量或防洪控制水位;根据流域防洪体系中各工程的作用、洪水地区组成情况、下游防洪要求及地区洪水调度原则,拟定水库工程的防洪调度运用方式;分析计算水库控制泄量和防洪库容;说明调洪计算采用的基本资料及汛期限制水位选择的原则与范围,论证确定水库汛期限制水位及防洪高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等其它特征水位,以及泄水建筑物的规模。2)汛期限制水位对水库坝高规模确定、库区淹没范围和工程投资具有较大影响,是防洪水库的重要特征指标,因此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要拟定不同的方案,对技术经济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基本选定汛期限制水位;水库下游防洪控制断面的允许安全泄量或防洪控制水位对确定水库控制运用方式、控制泄量、防洪库容和水位等具有较大影响,因此项目建议书阶段也应基本确定;水库其它特征水位等可初选或初定。 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说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主要成果和审批意见,重点论证水库满足下游不同防洪要求的运用方式、控制下泄流量和水库特征水位、库容,分析水库承担防洪任务时的受益范围和影响范围,合理确定水库防洪库容规模和主要特征水位。本阶段要选定汛期限制水位,基本选定(确定)防洪库容、防洪高水位和其它指标, 初步设计阶段,要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库防洪运用原则和规模的论证、选择结果及审批意见,对水库防洪计算的基本资料和汛期限制水位、防洪库容等主要规模指标进行复核,确定防洪高水位、泄洪建筑物规模及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等指标。3)一些地区的汛期气象因素和降雨径流季节性、阶段性较强,存在明显的汛期分期现象,如浙江等地的梅雨期、台风期洪水具有不同的特性,华北地区8月上中旬前后的大气环流和气象因素差别显著,因此必要时可对汛期划分不同时段分别设置不同的防洪限制水位。 4)北方地区河流冬春季存在防凌问题,为减少下游凌汛灾害,要求上游水库控制凌汛期下泄流量,水库需设置一定的防凌库容。在一些冬季以往不结冰的河段,由于水库蓄水后减缓入库径流流速,表层水温降低,会形成库面冰,当开河期上游冰凌入库时受库冰影响,可能形成库尾冰塞或冰坝,造成新的冰害。因此,对于有防凌要求的水库,应分析库区和河道的冰凌特性与防凌要求,论证确定防凌库容和水位。 5)承担防洪任务,同时并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可参照三阶段规程“综合利用工程”的有关规定论证规模。
关于举办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储能、氢能)全流程市场开发及全电量市场化运营策略全景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发展新能源已成为各国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积极推进以风电、光伏等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成为了业内焦点。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包括风电、光伏相关政策、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以及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系统性解决方案等。这些政策和措施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为新能源项目提供了制度支持,也推动了新能源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创新。
与此同时,*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39号,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电力市场的改革和绿色电力交易的推广,为新能源及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提供了更多机会和挑战。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8号),《国家能源局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国能发电力〔2024〕59号),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等相关通知文件,为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新能源全电量进入电力市场政策背景下,新能源投资企业如何优化新能源投资类型、投资布局,如何识别市场风险、提升市场化收益水平,有哪些行之有效的策略和方法,如何跨越迷茫、行稳致远,是新能源企业关注的重点。在项目开发层面,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项目市场的开发日益成熟,开发模式多元化。利用政策支持的同时,企业需要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创新项目开发模式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
通过这次培训,学员将全面了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背景,掌握最新的投融资模式与效益评估方法及其全电量市场化运营策略,学习各类新能源项目市场开发的实战技巧。培训内容将结合最新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为参与者提供一个全面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的平台,助力企业在新能源发展浪潮中抢占先机。
北京中建政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5月、6月、7月在长沙、成都、上海举办“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储能、氢能)全流程市场开发及全电量市场化运营策略全景解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程内容】
一、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政策及其解读
1.风电、光伏相关政策及其解读
2.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及解读
3.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
4.风光电+储能政策
5.新能源、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政策
6.电力市场及绿色电力交易
7.《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及其解读
8.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及其解读
9.《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8号)及其解读
10.《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87号)及其解读
11.《国家能源局 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国能发电力〔2024〕59号)及其解读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及其解读
1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其解读
14.《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及其解读
15.《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及其影响解读
二、新能源全电量进入电力市场背景下企业发展新能源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新能源投资估算
2.新能源造价变化趋势分析及展望
3.新能源融资模式分析
4.我国电力市场构成和发展
5.新能源如何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如何获取好的收益
6.新能源强制配出取消、储能市场化发展、新能源+储能联合参与电力市场新模式
7.新能源与源网荷储
8.新能源与虚拟电厂
9.新能源智慧电厂建设、AI赋能高质量运营
10.典型企业新能源落地策略与方法
三、风电项目市场开发
1.2025分散式风力风电项目市场开发(微风风电/分散式风机项目)
(1)地方政府+地方电网+分布式电源集成商模式下风电项目开发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落地技巧
(2)村企合作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的优缺点
(3)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协议(案例分析)
(4)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需要分析当地网架结构
(5)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需要分析当地电力负荷特点
(6)分散式风电项目备案手续办理
(7)DeepSeek在项目前期规划中的应用——利用AI进行资源评估、选址优化和风险评估
2.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市场开发(海上集中式)
(1)风能资源测量
(2)风资源评估(4大评估要点)
(3)海上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4)海上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第三方项目评估案例分析(8大局评估)
(5)海上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发改委项目报批
(6)海上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资源费避坑技巧(案例分析)
四、储能项目市场开发
1.工商业储能项目开发
(1)工商业储能项目选址要点
(2)工商业储能项目土地获取
(3)工商业储能项目消防评审
(4)工商业储能项目电网接入方案
(5)工商业储能项目电网接入意见
(6)工商业储能项目电能质量评估
(7)工商业储能项目投资收益率分析
(8)工商业储能项目(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案例分析
2.电源侧储能项目开发(共享储能/风光电站配储)
(1)项目用地规划
(2)项目用地手续办理
(3)项目消防评审
(4)项目环保评审
(5)项目安评
(6)项目水保评审
(7)储能项目接入电网方案
(8)储能项目电网接入意见
(9)储能项目电能质量评价
3.构网型新型储能
(1)构网型新型储能的技术结构
(2)构网型共享储能项目开发流程
(3)构网型储能与地方电力安全
(4)构网型储能设备选型
(5)风光+构网型储能模式
(6)构网储能黑启动
五、制氢项目市场开发
1.绿电的基础知识
2.中国制氢氨醇项目各省政策情况
3.风光制氢氨醇项目的初始投资成本各部分组成占比
4.绿电电力制氢产业形成规模化的关键点
5.绿电制氢制氨的政策解读
6.氢合成氨气经济性评价
7.绿电制氨的项目设计和概算
8.绿电制氨的项目工程管理
9.绿电制氨的项目达标投产验收
六、新能源工程项目市场开发、前期经营对接、洽谈环节要点
1.新能源EPC项目市场开发策略:竞争策略、区域策略、价格策略
2.项目指标获取
(1)按照目前各省新能源有关特许经营权招标的规定,前期单位参与特许经营权投标
(2)按照目前各省新能源有关竞争性配置取得项目指标的规定,项目前期单位参与竞争性配置投标
(3)中标后,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获得开发权
七、项目承接渠道及实践获取技巧
1.获取新能源项目的八种商业模式及法律风险分析
2.典型省份获取新能源项目指标途径、要求及实操竞争结果
3.EPC总包方(施工方)承接新能源项目的七种商业模式
(1)资源整合模式
(2)夹层公司模式
(3)总包主导模式
(4)投资持有模式
(5)基金参股模式
(6)投资退出模式
(7)直接投标模式
4.发挥资源方、相关利益方在项目承接过程中的作用(各方利益分配要点)
5.DeepSeek在成本管控中的应用——利用AI进行成本实时监控、变更管理和风险控制
【授课专家】
白建华:清华大学工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兼职教授。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节电与绿色电能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电力改革发展30人论坛”成员,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咨询专家。曾任国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兼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所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中关村智能电力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国家能源互联网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能源互联网工程技术应用专委会主任等。在能源电力行业各单位、传统非电央国企、企业党校、培训中心等进行授课、演讲数百场,得到广泛认可。
张存彪: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专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专家库专家、曾任中国太阳能产业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新能源产业协会理事、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湖南航天天麓新材料检测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总经理。出版《光伏电池制备工艺 》《光伏产品工艺》《太阳能光伏理化基础》《太阳能光伏技术概论》《光伏发电系统集成与设计》《光伏电站建设与施工》《硅片加工工艺》等新能源行业著作。在光伏行业培训500多场次,为新能源行业培养了5万多名行业技术人才。
【参会对象】
1.各地发改、能源、工信、自然资源、交通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人员;
2.各地电力、发电、电网、能源、平台公司等业主单位从事新能源项目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关部门人员;
3、各大央企及各区域指挥部、相关单位从事市场开发、投融资、法务合约、新能源相关业务负责人和骨干员工。
【时间及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日(10日为报到日) 上海
【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
培训费:3680元/人(费用含会务培训费、资料费、税费)
2.缴费方式:银行汇款或转账,会议现场不安排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石磊:*开通会员可解锁*(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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