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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镖局 第一中标
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卧龙别院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卧龙别院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卧龙别院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5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卧龙别院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CGZ5092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CGZ50923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岗集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15栋住宅楼、1栋配套用房、1栋12班幼儿园、1个地下车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用房、配电设施用房、地下室等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广场、给排水、电气、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364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6889.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4797.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2092.48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7 合同估算价:49356.546353万元
2.8 计划工期:82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以合同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取得审图合格证;(2)施工周期为700日历天,以开工令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后期涉及的需要深化设计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提出的其他深化设计要求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材料设备采购、及后期的工程施工等内容、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凤巢路御景嘉苑北区S4号楼3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赵童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张庆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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