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院能源审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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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山东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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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院能源审计采购公告

宣传科 平原县人民医院

我院将于近期召开院内采购会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2点

2、会议地点:山东省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3、报名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详细资格要求见采购要求。

4、报名方式:

拟参会供应商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点前,向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反馈确认信息〔具体确认函请盖公司公章后,扫描件)发送到pyxdyrmyyzbb@163.com,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盖章)同时发送至邮箱。报名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5、参加现场议价时,需携带报价单(单独密封)、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的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法人本人不需要)、企业信用证明(纸质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此次采购项目中如被发现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以及无故不到场的行为,当场取消竞标资格,相关企业及法人将被永久列入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失信企业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我院任何经济活动。情节恶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7、最终解释权归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

8、招标办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要求:

1、按照《医疗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DB37/T2673)开展能源审计,测算能源基准,编制节能改造方案,出具能源审计报告。能源审计成果应当符合《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31342-2014)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能源审计报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2019)等相关法律和标准为依据。(详见医院能源审计规范与实施指南)

2、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须的检验、测试等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关领域认证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1)供应商应当提供近5年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业绩,至少提供1份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结算凭证等);

(2)供应商应当提供本单位至少3名工作人员持有能源管理、节能评估、能源服务、节能减排等相关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3名持证人员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3个月的记录证明。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预算总金额:4.8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能源审计。

付款方式:完成审计出具报告,开发票入账1年后付清。

附件:项目询价采购确认函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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