疍家渔悦餐厅秋冬员工制服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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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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疍家渔悦餐厅秋冬员工制服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陵水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各参选单位:

为统一疍家渔悅餐厅员工着装形象,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同时展现良好的团队形象和服务品质,疍家渔悦餐厅现需采购一批秋冬款员工制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陵水县新村镇疍家渔悦餐厅:总建设面积5351.31平方米,共建有6间包厢、12间泡泡星空屋、1间大众就餐区、1间休闲区、1间厨房和功能区以及露天平台约2800平方米。

项目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

二、控制价

询比控制价为1.18万元(含税)。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款式及数量

采购数量共计80件,具体为防风冲锋衣(三合一)40件、厚款卫衣及薄款卫衣各20件。

(二)面料与质量要求

1.冲锋衣外套:外套需具备常规防风、防泼水功能,内胆为保暖绒料。整体应耐用、挺括;

2.卫衣:面料应以棉或棉混纺为主,克重适中,厚款需具备基础保暖性,薄款需透气舒适。所有面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纺织品安全标准,无色差、无异味、不起球、不易变形。

(三)款式与尺码

1.款式:所有制服均需印制采购人指定的LOGO及图案(图案样式以采购人提供的设计稿为准),工艺需保证清晰、牢固、美观;

2.颜色与尺码: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色卡和尺码分配表为准。

(四)质保期

自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五)运输方式

中选供应商须负责将员工制服安全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过程须确保货物安全,无挤压、无污染、无损坏。在所有员工制服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前,产品的任何损坏或灭失风险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对于损坏、有污渍的产品,供应商应正常负责更换或退货,相关运费自行承担。

(六)交货地点

陵水县新村镇疍家渔悦餐厅

(七)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15个自然日内

四、合同主要条款(最终以双方签定版为准)

(一)付款条件及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大写: );增值税税金为:¥ 元(大写: ),增值税税率为: %。合同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设计、包装、运输以及相关税费等。甲方不再承担乙方提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诉求。

2、支付时间:

(1)第一期:在本合同生效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签约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

(2)第二期: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全部义务,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需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70%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相当于合同总金额65%的发票用于本次付款,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质保金发票作为甲方支付质保金的依据);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未验收合格的,乙方承担退货、更换、补赔偿的义务。

(3)第三期:合同金额的5%作为产品质保金,自员工制服验收完成并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复验,甲方于复验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3、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需提交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收款账号发生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甲方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保证按甲方认定的款式质量制作。遇有少量不合身时,乙方负责修改,直至满意为止。(注:面料颜色按国家有关规定,允许有5%的色差);

2.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规格、数量不符的,乙方负责退换或补齐,退换或补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规格、数量不符的,甲方应在发现问题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或补齐工作。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验收期间发现破损之类的问题乙方补发损坏货品。

2、甲方发现收到的商品与规定的不符,应在商品到达之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更换、补赔偿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双方对商品验收并不能免除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对商品质量、规格等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及责任,如经甲方验收后的商品发生质量、规格与本合同以及标准不符的情形,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陵水县新村镇疍家渔悦餐厅。

2.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乙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商品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验收标准按清单及配置要求,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材质、设计图进行验收。乙方应在产品交付时向甲方提交产品的验收明细等资料。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延期交付商品,并不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6.甲方发现收到的商品与规定的不符,应在商品到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更换、补赔偿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直至符合本合同的标准并验收合格。退货或调换商品的价格以甲方当时订单所确认的价格为准。

7.双方对商品验收并不能免除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对商品质量、规格等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及责任,如经甲方验收后的商品发生质量、规格与本合同以及标准不符的情形,乙方应承担换货、退货的责任,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95%合格率,如在实际使用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100%退换货,同时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五)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100 %,或在采购清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甲方退换货应当向乙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乙方应当于收到后1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3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拒绝退货:

(1)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甲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乙方逾期未交付商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该批制服的设计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5.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来源合法,不存在对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侵权,否则,将由乙方承担侵权全部责任及损失。

6.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如任何一方因违约或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诉讼保全保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违约方或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单位须提供关于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建,由3名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陵水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评审标准

(一)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评审小组推荐所有有效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少于3家,作废标处理,需重新询比采购,若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最低且相同,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项目建设单位在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项目建设单位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比选单位在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比选单位有权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项目建设单位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建设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后续签约事宜,不再另行通知除中标单位的其他中标候选人。

(二)请各报价单位自行查看结果,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评审小组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报价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九、询比采购报价函及无行贿受贿承诺书的获取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报价函及无行贿受贿承诺书等材料。

(疍家渔悦餐厅秋冬员工制服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报价文件)

十、询比采购报价函递交方式

请意向单位于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前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寄(或送)至以下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归小镇数字化产业孵化基地(一期)2号楼(碧桂园君悦海小区斜对面)4楼411综合部。联系人:李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寄(或送)到视为无效报价函,不予接收。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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