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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旺(青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氢能共享单车推广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招商,欢迎合格的运营商参加。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氢能共享单车推广运营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SDJZD2025-125
2.运营比例分成要求
运营商收取不高于运营流水的30%(另根据运营商考核结果,设置不超过运营流水的5%为考核奖金)。
3.资格条件
3.1基本要求
3.1.1运营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能够承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采购内容,经营范围包含共享自行车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1.2运营商具有≥1000辆共享电动车运营案例(开标时须提供合同或准入证明或运营数据等证明材料原件)。
3.2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运营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商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公告媒介
本招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5.招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运营商,请联系招商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取得现场踏勘承诺书后,办理招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03室。
5.3运营商在购买招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运营商公章)进行报名审核(报名时的审核不代表投标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商文件购买手续:
5.3.1法定代表人获取招商文件的,提供运营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获取招商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3.2运营商营业执照副本;
5.3.3现场踏勘承诺书;
5.4售价: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运营商自负。
6.响应文件的提交
6.1提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
6.2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6.3提交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集旺路87号氢能大厦1#楼2楼会议室。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提交的,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7.2开启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集旺路87号氢能大厦1#楼2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华旺(青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泊里镇集旺路87号氢能产业园(氢能大厦)
联系人:曹爱玲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03室
联系人:孔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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