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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新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为严格规范国有住房资产的运营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及桂林市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司名下存量住宅房屋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现场竞租,诚邀符合条件的意向主体报名参与竞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详细信息
(一)租赁核心约定
1.租赁方式:租期2年,押金为1个月租金,租金按季度预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需在每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缴清当期租金。
2.租金递增标准:第1个租赁年度租金按中标成交价执行;自第2个租赁年度起,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3.费用承担:租金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垃圾处理费等全部日常杂费,所有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按照相关收款单位规定的标准,按时将费用缴纳给对应单位。
(二)标的明细一览表
(三)房屋基础情况及权属说明
1.房屋配套:水、电供应通畅,基础厨卫设施齐全,门窗、墙面、地面完好,满足基本自住条件,房屋本身不配备家具家电。
2.房屋权属:本次招租房屋为国有存量资产,不动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属纠纷,资产相关手续完备。
3.租赁用途:房屋仅限用于自住或办公使用。
4.保证金规则:竞租人需按公示金额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完成缴费后方可获得有效竞租资格。
二、竞租条件相关约定
(一)资格及要求
1.意向竞租主体为自然人的,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稳定收入以及足额租金支付能力;意向竞租主体为单位的,需保证租赁用途仅限企业职工自住或办公。
2.若意向竞租人在我司名下存在住房、商铺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未结清的情况,或是与我司存在未办结的租赁纠纷、违约记录的,本次竞租报名将不予受理。
3.所有竞租主体须签署《诚信租住保证书》,如实填报租住用途,严禁隐瞒租住意图、违规转租牟利。
(二)租赁违规约定
严禁群租、拼租、转租、转借、托管、外包租住房屋;严禁改造房屋主体结构、改动水电燃气管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禁利用房屋从事扰民、违法违规活动。一经查实存在违规租住行为,我司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优先承租权约定
本次招租房屋的原承租人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确认承租前,须结清原租赁期间全部租金、水电费等所有欠费,未按时结清的,取消其优先承租资格,房屋将重新公开招租。
三、报名流程、所需材料及规范要求
(一)报名时段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申请。
(二)报名地址
临桂区锦秀路1号新城国奥小区6栋1层13号商铺(桂林新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办公点)
(三)报名提交资料
1.个人竞租:提交填写完整的《住房租赁意向报名表》住房租赁商务条件谈判客户意向表.docx、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竞租:提交填写完整的《住房租赁意向报名表》住房租赁商务条件谈判客户意向表.docx、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办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通用材料:所有竞租主体均须提交《诚信租住保证书》诚信租住保证书.docx,由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
4.材料规范:所有报名材料需统一密封提交,未密封、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四)房源确认
意向竞租人可预约实地踏勘房屋,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全面知悉房屋现状、面积、配套、瑕疵以及本次全部竞租规则,自愿承担竞租及后续租住的全部风险,后续不得再以房屋现状问题申请减免租金、解除合同或索赔。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与退还规则
(一)转账缴款信息
户名:桂林新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账号:8055 9921 3400 002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桂林市临桂支行
缴款方式仅限对公/对私银行转账,现场不接收现金,缴款备注:XX住房竞租保证金(注明房屋地址)。
(二)保证金归属与退还
1.中标人(含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所缴竞租保证金,自动抵作部分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约前补齐履约保证金差额。
2.未中标的竞租人在开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至我司办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手续。
五、现场开标竞价规则
(一)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
开标地点:临桂区锦秀路1号新城国奥小区6栋1层13号商铺(公司办公点)。
本次开标采用现场统一集中开标方式,竞租人无法到场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报价。所有已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有效报价的竞租人,无论是否到场,均视为自愿认可本次开标流程、竞价规则及现场开标结果,认可自身提交报价真实有效、不可撤销,完全接受最终成交结果,不得因未到场、不知情等理由提出异议、拒签合同或主张报价无效。
(二)报价基础规则
1.报价金额低于对应房屋公示底价的,报价直接无效;
2.每位竞租人仅限一轮有效报价,仅可填写唯一整数月租金单价(计价单位为元/月,精确取至元位,不计小数)。空白、多填、涂改、带有小数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3.同一房屋出现多个等额最高有效报价时,当场组织二次竞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且不得等同于初次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4.原租户须自主独立参与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公示底价。所有竞租人均在未知其他报名人报价的情况下自主决策、自愿报价,有效报价一经提交即生效,不得以此为由主张报价无效或调整成交价;仅有原租户产生有效报价的,按其报价确定成交价格。
(三)成交候选人确定规则
1.无原租户参与竞租的,初次有效报价最高价者确定为成交候选人;有原租户参与竞租的,现场告知原租户全场最高报价,原租户即时选择按最高价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放弃承租,放弃的由全场报价最高者成为成交候选人获得承租资格。
2.若顺位候选人放弃承租、逾期未签约的,按有效报价顺位依次递补确定最终承租主体。
六、中标签约及履约风险约定
(一)签约时限
成交候选人收到《住房竞租成交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通知书及有效证件至我司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重新公开招租。
(二)房屋交付与维修约定
1.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方签约后自愿承接房屋全部现状瑕疵及居住风险;
2.租赁期间,房屋日常小件维修、室内配件及耗材更换、室内简易线路故障等日常养护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自有主体结构、专属配套设施自然老化、非人为损坏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养护。楼栋公共管道、公共设施、楼顶、外墙等全体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维保范畴,由全体业主依规共同承担维修及养护责任,出租方不承担全额公共维修义务。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违规改造、人为操作、日常维护不到位等个人原因,造成室内设施或楼栋公共管道堵塞、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故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维修费用、整改费用、第三方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独自全额承担。
(三)转租违约处置
未经我司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交换房屋使用权。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我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房屋,并追究承租方全部违约责任。
七、公告效力及常态化招租机制
本次首轮公开招租的有效期为本公告的报名时段,若首轮招租因无人报价发生流标,首轮招租自动终止,房屋转入常态化竞价模式。
1.常态化竞价以每周为一个周期,每周周一至周五接受报名、缴纳保证金,次周一统一开标竞价,全程按本公告规则执行,直至房屋成交。我司保留根据市场及资产管控需要,调整、暂停、终止常态化招租及重新公开招租的权利。
2.所有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的意向主体,即视为完全知晓、认可并自愿遵守本公告全部条款及竞租规则。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桂林新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潘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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