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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武政〔2022〕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19 号)、《关于印发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扶持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文产文〔2023〕2号)、《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宣文〔2024】1号)、《关于支持数字创意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武宣文〔2024〕11号),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2025年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认定工作。
一、新进库文化企业奖励
奖励标准:
对2024年度认定的2023年新进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库、能正常报送统计报表且年度盈利的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含5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含1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新进库文化企业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二、入库文化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奖励标准:
2023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且2023年已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库的企业,2024年及2025年截至评审认定工作完成时,应仍在库内,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10%)至30%,给予15万元奖励;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0%(含30%)至50%,给予20万元奖励;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含50%),给予30万元奖励。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应表述为“入库文化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三、电影票房奖励
奖励标准:
2024年度在本市取景摄制、展现新时代英雄城市形象的优秀电影(含动漫电影)作品,票房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按照票房收入的2%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应表述为“《xxx〈电影名称〉》电影票房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作为第一出品方取得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4.由具备公信力机构出具的电影作品 2024 年度票房额度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四、电视剧播出奖励
奖励标准:
在本市取景摄制、展现新时代英雄城市形象的优秀电视剧(含纪录片、动画片等)作品,2024年度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首次播出,按照作品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应表述为“《xxx〈电视剧名称〉》电视剧播出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作为第一制作单位取得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国产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等复印件。
4.申报作品 2024 年度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首次播出的证明材料(由播出机构出具的电视剧 2024年度在该机构首次播出的正式证明文件)。
5.由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单位制作该作品实际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形式内容务必规范,须含相关费用支出原始凭证复印件)。
6.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五、影视作品获奖(入围)奖励
奖励标准:
在本省立项、备案,且由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电影、鸡奖、百花奖、金鹰奖、飞天奖、星光奖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围上述奖项的影视作品每部奖励50万元。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应表述为《xxx〈影视作品名称〉》影视作品获奖(入围)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作为第一出品单位或制作单位取得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国产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等复印件。
4.上述电影、电视剧作品2024年度获得或入围“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金鹰奖、飞天奖、星光奖的证明文件(获奖证书、入围证书等复印件)。
5.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六、特色文化产业园区首次认定奖励
奖励标准:
首次获得认定并在次年通过市委宣传部组织考核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xxx(园区名称)特色文化产业园区首次认定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认定证明。
4.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均在园区的规上文化企业清单(需不少于 10 家,清单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等信息),见附件3。
5.园区根据实际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园区招引重点项目奖励
奖励标准:
经认定并通过考核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2024年新引进入选“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或“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三十强”的外市文化企业落户全国总部、区域总部、具有独立市场主体资格的重要子公司,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xxx〈园区名称)招引重点项目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认定证明。
4.园区内新引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或“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三十强”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5.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均在园区的规上文化企业清单(需不少于10家,清单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等信息),见附件3。
6.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八、游戏入选重大电竞赛事奖励
奖励标准:
游戏企业自主创作开发并上线运营,在电竞行业或其他游戏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网络游戏产品,*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初次被选为国际重大电竞赛事的(总奖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游戏软件开发投资额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初次被选为国内重大电竞赛事的(总奖金额超过500万元),根据游戏软件开发投资额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 “《xxx〈游戏名称〉》游戏入选重大电竞赛事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游戏自主开发、上线运营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复文件、软件著作权、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2024 年7月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游戏初次被选为重大电竞赛事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由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单位开发该游戏实际投资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形式内容务必规范,须含相关费用支出原始凭证复印件)。
6.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九、游戏产品获奖奖励
奖励标准:
游戏企业自主创作开发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融入武汉文化元素的精品创游戏,*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公信力的全国性游戏行业组织颁发的知名奖项,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 “《xxx〈游戏名称〉》 游戏产品获奖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游戏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游戏获得知名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与运营发行单位签署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6.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十、游戏产品出版运营奖励
奖励标准:
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且已正式上线,并由版号申报单位运营的游戏产品,每款产品给予游戏运营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游戏企业每年度获得本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游戏产品出版运营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游戏获批版号上线且由申报单位运营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复文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十一、游戏出版服务奖励
奖励标准:
为游戏运营单位自主创作开发游戏产品提供出版服务的具备游戏出版资质的出版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为注册地位于武汉的游戏运营单位每出版一款游戏产品给予出版机构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出版机构每年获得本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游戏出版服务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24 年7月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为注册地位于武汉的游戏运营单位出版的游戏清单(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十二、职业电竞俱乐部落户奖励
奖励标准:
对于持有英雄联盟LPL职业联赛、王者荣耀KPL职业联赛和平精英PEL职业联赛等职业联盟赛事席位目赛事主场落户在本市的职业电竟头部俱乐部,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万元。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xxx〈电竞俱乐部名称)职业电竞俱乐部落户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持有英雄联盟 LPL职业联赛、王者荣耀 KPL职业联赛、和平精英PEL职业联赛等职业联盟赛事席位的证明材料。
4.电竟俱乐部职业联盟赛事主场落户武汉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出具说明,请所在区委宣传部(东湖高新区科创局)盖章确认)。
5.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十三、新成立游戏企业营收规模奖励
奖励标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新成立的游戏企业,在企业注册当年或次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下同)、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新成立游戏企业营收规模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
4.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十四、重大游戏产业活动补助
奖励标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由文化企业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的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强影响力的游戏领域赛事、会节、展览、论坛、典礼等重大游戏产业活动经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与企业所在区(开发区、功能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联合认定后,按照主办(或承办)单位举办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项活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中由国家有关部委及其下属机构或具备较强公信力的国家级行业协会作为列名的指导(或支持)单位,对武汉游戏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促进作用的游戏产业活动,按照主办(或承办)单位举办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项活动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xxx〈申报活动名称)重大游戏产业活动补助”)。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举办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形式内容务必规范,须含相关费用支出原始凭证复印件)。
4.相关单位指导或支持活动的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十五、优秀游戏制作人引进奖励
奖励标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游戏企业从市外引进具有国内或国外排名前五十的游戏企业职业背景、成功主导研发运营不少于3 款游戏产品的优秀游戏制作人落户武汉的,根据游戏制作人从业履历、职业成就、行业影响、预期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制作人所在游戏企业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项奖励资金应由制作人所属企业专门用于对上述制作人及其团队的激励。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优秀游戏制作人xxx〈姓名〉引进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申报单位引进的优秀游戏制作人简历(从业履历、职业成就、行业影响、预期效益)及相关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工资关系、社保关系、落户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4.引进的游戏制作人在武汉市全职从业不少于3年的书面承诺,如不满3年,所属企业需退回全部奖励。
5.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十六、游戏人才专项奖励
奖励标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游戏企业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人才入选市级(含市级)以上组织、宣传、人社等部门各类面向文化领域人才扶持项目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颁授层级,分别给予入选人才所在游戏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项奖励资金应由相关企业专门用于企业重点人才补助和重要贡献人才激励。
所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名称须表述为“游戏人才xxx〈姓名)专项奖励”)。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人才聘用合同、工资关系社保关系、获得人才扶持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必要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