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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854-2024 附录C 桩基工程
本附录各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统一包含无法自行移动的大型机械在场内的就位与移位。项目特征里“地层类别”要按24标准表A.4.3-1、A.4.3-2并结合岩土勘察报告描述。“桩长”包含桩尖(若有),并明确空桩长度=孔深-桩长,其中孔深是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混凝土种类”可按预拌/现拌、清水/彩色、水下、防水、耐酸、毛石、轻骨料等进行描述。打桩方式与成孔机械一般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设计有要求则需在特征中补充。
另有几类必须注意单独列项或跨附录取项:试验桩、斜桩要单独编码并注明斜率;预制桩包含场内堆放转运,成品桩含购置、现场预制桩含制作全工序且需补充特征。实心桩/空心桩按截面形式分别编码,桩型可用图集代号或设计描述。预制桩桩顶与承台连接、空心桩/钢管桩整体填充混凝土,以及灌注桩的钢筋笼制作安装,均应按附录E相关项目另列。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干作业机械成孔灌注桩等给出了定义与适用条件。泥浆外运则应按附录B相关项目列项。内夯沉管灌注桩按“沉管灌注桩”列项,外管封底部分体积并入桩工程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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