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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伊敏河融合文旅
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呼伦贝尔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制度》要求,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1家公司,开展相关服务,现将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二、服务范围
呼伦贝尔伊敏河融合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交付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交付
四、服务价格
最高限价12.3万元。
五、询价资格条件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单位、组织或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文件证明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资格;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行政处罚或不存在重大诉讼等纠纷;
(七)业务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其他要求;
(八)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六、询价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相关行业证书或资质(如有)。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七、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00时。凡有意参与者,将报名资料扫描后(PDF文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lbewltghfzb@163.com。或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呼伦贝尔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05室。(报名材料封面注明参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婕君,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联系人:韩景帜,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投诉部门: 合规办,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确定方式
(一)从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中,由我公司经过资格审查确定中选单位,具体服务事项和内容以本公司与供应商洽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为准。
(二)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供应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采购单位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三)请参选机构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融合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呼伦贝尔伊敏河融合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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