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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科规〔2019〕2号)《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操作规程》(苏科资〔2024〕13号)要求,经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市科技局研究,决定对“机车环保专用减振降噪铝基复合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集成附件模块化包边总成汽车安全玻璃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大景深高精度3D线激光测量技术的研发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强制终止并记入科研信用记录,已拨经费不再退回,剩余经费不再拨付。项目信息请登录“苏商通”网站(https://sst.suzhou.gov.cn),在“政策直达-科技服务-通知公示”中查看,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1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65227947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293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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