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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平
金田起义博物馆商铺竞租公告
为丰富景区商业服务业态,提升游客游览体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景区内部分商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及基本信息
(一)商铺招租(共10间)
1.位置:金田起义博物馆景区游客中心旁一级路交叉口处
2.规格及租金标准(按位置分档定价):
1号-3号商铺:规格为8m×6m,月租金1500元/间;
4号商铺:规格为8m×5m,月租金1200元/间;
5号-10号商铺:规格为8m×3.3m,月租金600元/间。
二、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3年,自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移交场地之日起计算。
三、招租对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愿意遵守景区管理规定及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均可报名参与竞租。
四、经营要求
1.租赁场地仅可用于经营与景区文化氛围相契合的业态(如文创产品、特色餐饮、旅游纪念品、地方特产等),严禁经营违法违规、低俗劣质、污染环境及危害公共安全的项目。
2.承租人需自觉遵守金田起义博物馆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接受景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承租人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维护、装修及运营成本,装修方案需提前报景区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后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五、报名及竞租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广西喜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3.报名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租方式: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价高者得(底价为公告租金标准),具体竞租时间及规则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月/季/年)支付,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后续租金于每期到期前7日内支付。
2.本次招租不收取报名费用,承租人一经确定,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景区管理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喜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西喜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管| 中共桂平市委宣传部 出品| 桂平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 广西喜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编辑| 杨焕钰责编| 龚旭山
审核| 李国贤
签发| 覃 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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