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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中医院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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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涟水县中医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制度及流程,经医院党委会、院长会研究同意,决定就医院新院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编号:LZY—2025027
2. 项目名称:涟水县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3. 项目概况:
涟水县中医院新院区(涟水县郑梁梅大道20号)现有病床电梯等18部(具体型号见下表)。本次项目采购服务模式为“半包”,即成交方负责对该18部电梯及相关附属设备(包含电梯内的空调、排风、内外灯具、安全与宣传警示标识标牌等一切有关电梯正常运行的附属设备)的运行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相关部件更换、以及电梯的法定检验、检测及其费用等,其中维修所需的单件价格在1000元及以下的全新配件由成交方免费提供。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采购控制价:15.0万元(两年)。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 付款方式:先服务后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即在中标方服务每满半年的下一个月内,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方支付考核后的前半年度的维保服务费用(不计利息)。
7.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因该项目及采购人特殊属性,规定磋商单位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 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须具有电梯作业证(T1或T2);(须至少提供存在雇佣关系证明的2名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及仓储设施,能保物资按时、按质、按量供应;(须提供公司仓储库房房产证明及现场照片、承诺书)
3. 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磋商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近3年内(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7:45-11:00、下午14:00-17:00至涟水县中医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门诊楼五楼)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投标资料费100元/份(公共资源管理科开具缴费单到门诊四楼财务科缴纳)。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
3.报名方式: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法定代表本人联系方式)。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将拒绝接受报名。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报名时请投标人留取QQ邮箱号、手机号码)。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涟水县中医院门诊五楼第二会议室(五楼学术报告厅对面)。
2.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3.磋商文件须装订成册,1正本2副本。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磋商文件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否则磋商文件不予接受。
五、中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
六、报名人数不足三家情况的处理
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者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但我院急需采购的,若公告文件等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组织两家供应商进行(磋商)活动或宣布终止。
七、磋商保证金
投标时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000元整,以现金形式现场信封密封签字缴纳。评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方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出具收款收据(请妥善保存),复印件交对口管理科室。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全结束后1月内免息退还。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磋商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等)的;
(3)磋商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4)成交供应商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履约的。
成交供应商若发生以上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必要时还可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将其纳入相关层级失信人等)。
八、本次采购联系人
招采信息:郭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咨询:宋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投诉:张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对未报名而直接来投标的不予理睬。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和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4.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涟水县中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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