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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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6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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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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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线下面授、网络学习和自学等各种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一、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溯源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8年创办的中原大学。

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78年开始招收首批研究生。学校现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不断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国(境)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或在相应工作岗位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三、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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