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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第四实验小学
新闻公告 来凤县第四实验小学校服采购需求公示经来凤县第四实验小学班子会议和家长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且报来凤县教育局同意,为规范我校校服采购工作,保障学生穿着舒适、安全,同时充分尊重家长意愿,现决定采用自主采购模式采购校服,由家长委员会全程监督参与。现将相关需求公示如下:
一、采购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校服,包含夏、秋、冬季校服,另可按需选购礼服套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或销售。
2. 具备校服生产经营相关资质,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
3. 提供的校服需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且能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合格检测报告。
4. 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可根据学校要求提供样衣、上门量体等服务。
三、采购流程
1. 供应商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向学校总务处提交资质证明、校服样衣、检测报告、报价单等材料。
2. 家委会筛选:家长委员会联合学校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样衣品鉴、价格比对,初步筛选,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
3. 合同签订与采购:学校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家长委员会全程监督合同履行、面料采购、生产制作等环节,确保校服质量达标。
四、监督与反馈
本次校服采购工作全程接受家长委员会及全体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总务处或家长委员会反馈。
编辑|田凤玲
审核|龙德升
签发|田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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