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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2022-2025年度深圳胜宝旺码头服务项目
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一、 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2022-2025年度深圳胜宝旺码头服务
采办内容: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自有船舶及外租船舶需深圳码头进行靠港作业、进行淡水、食品补给,同时需要码头提供方为各项目安排堆场以供我司物资暂存,提供吊机、叉车、人员配合车辆装卸货物、海管预制以及设备调试等作业,安排我司人员、设备以及物资出入等工作。
2. 供货/服务要求:1)乙方提供24小时码头及厂区服务; 2)乙方负责为船舶提供靠泊码头及带、解缆服务;3)船舶进出港代理服务(如需);4)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船舶的施工作业动火许可证及测爆服务;5)乙方协助办理人员、车辆、物资等的进出场许可;6)乙方负责码头相关物资的倒运、装卸及仓储服务,包括人员、索具、机械、设备、堆场等;7)乙方负责各种钢结构制作相关的材料采办、预制、加工、装船、船上固定等,并负责相关的加工设计、检验、涂装(如有)、脚手架等工作;8)乙方负责办公支持服务;9)乙方负责海上安装支持服务(如需),包括人员、材料、设备等;10)乙方施工相关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海洋石油工程项目管理经验;项目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海洋石油工程项目管理经验;11)码头需满足120-150米长船舶停靠,码头水深6.5米(码头设计水深8米,实际6.5米)以上,以满足甲方公司船舶的使用要求;12)可保证夜间作业有充足灯光照明;13)码头防碰垫及系缆桩应确保安全牢固及完整;14)码头设备应进行定期正常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15)场内吊装、装运的设施状态良好、索具等检验合格16)乙方尽量满足甲方码头前沿堆场面积大于2000平方,厂区堆场面积大于10000平方的需求。
3. 交货/服务地点:深圳及周边区域
二、 基本要求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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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评审 |
★码头设施 |
码头需满足120-150米长船舶停靠,水深6.5米以上,码头前沿堆场面积大于2000平方,厂区堆场面积大于10000平方的需求。 |
★码头服务 |
提供靠泊码头及码头靠、离港服务,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办理动火许可,办理出入许可,负责码头相关物资的倒运、装卸及仓储服务,包括人员、索具、机械、设备、堆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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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支持 |
提供办公场所、值班车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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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位基础 |
码头防碰垫及系缆桩应确保安全牢固及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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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提供 |
码头提供机械设备满足招标要求,并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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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交 |
需提供码头场地平面布置图,港池水深图,应急撤离路线图;资质证书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人员配置说明;所配备码头设备机械明细表,机械性能说明书及年检资料;码头作业承重图;现场报告;其他过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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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基支持 |
负责办理物资、设备、人员等进入码头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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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资格评审 |
★投标的有效性 |
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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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如果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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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体系认证 |
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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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以证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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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业资质 |
码头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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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
投标人应承诺对合同条款的偏离都已逐条列明在“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和合同条款偏离表”,未列明的偏离则视为全部接受,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实质性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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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1.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附加条件的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填报价格,且不得更改分项报价表内容,否则投标无效。3. 报价明细表中的服务范围不允许偏离,不允许有报价缺漏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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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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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投标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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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提供近十年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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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务指标偏离 |
一般商务指标偏离超过2项,则商务评议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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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标注“★”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条不满足将导致评议不合格。未标注“★”条款为一般要求,一般要求偏离超过4项,则评议不合格。
三、 其他要求
1. 响应人可提交资料时间:发布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 协议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报价应包括了报价人所涉及的管理与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金、保险费用,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等,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费用。
3. 报价币种:人民币
4. 采办共享中心在每年3月、9月集中组织对响应人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发布评议结果公告。
5. 本次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商务联系人:
1) 需求单位
姓名:莫燕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moyan@cooec.com.cn
2)发布人
姓名:李金鸣/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lijm33@cooec.com.cn
3)发布人管理部门
姓名:孟亚刚/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mengyg3@cooec.com.cn
四、 工作量/报价项目清单
详见报价格式。
五、 附件清单
附件1:合同模板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附件4:技术规格书
附件5:报价格式
附件6:商务评议
附件7:技术评议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